我省在试点区实施特岗计划
力争3年内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
每日甘肃网6月27日讯(兰州晨报记者赵汇)近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对我省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项目摸底及申报事宜进行了安排部署,重点面向全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力争通过3年的时间,使试点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全科医生。2017年度全省拟争取试点的名额为150名,根据实施情况在今后年度适当调整人数。
继湖南、安徽等省实施试点后,我省根据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帮助解决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人才紧缺和无执业医师问题,经甘肃省卫生计生委积极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直相关部门衔接争取,拟在我省试点实施该项目。
《通知》明确,项目将紧密结合推动落实分级诊疗、医联体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等要求,围绕推动落实健康扶贫工作中心任务,重点面向全省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和少数民族地区实施。通过“县聘乡用”的办法,探索建立县级以上医疗单位从基层择优招聘人才的长效机制,引导优秀医疗人才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招聘人员条件为:符合县级事业单位招考基本条件,且具有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人员。已经注册为全科医师或经过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优先聘用。省内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人员不予聘用。
《通知》明确,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执行当地县级事业单位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招聘服务期内,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标准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工资和社保等支出,同时对特岗全科医生在聘期内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全科医生特设岗位是设置在县级医疗机构(县医院、中医院或妇幼站),派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非常设岗位。岗位聘任服务期为4年。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纳入县级医疗机构事业编制管理。特岗全科医生的主要职责是:承担预防保健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慢性病管理、急危重症处理以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