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注意了,这些“红线”不能碰
——扶贫纪律“人知人晓 人遵人守”系列漫画(二)
编者按: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基础在基层,力量源泉也在基层。农村基层干部身处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一线,其廉洁履行职责,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农村基层干部划出了“红线”,为其廉洁履行职责设定了行为规范。为此,我们根据《规定》专门制作了扶贫纪律“人知人晓 人遵人守”系列漫画(二),供大家学习宣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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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纪律“人知人晓人遵人守”系列漫画(一)
2014年12月,民勤县东湖镇暑适村党支部书记周成武与村委会主任李会文,套取3户残疾人农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3万元,用于历年接待费、村文化广场修建等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周成武辞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详细】
《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节选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履行职责行为规范
第一条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二)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三)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四)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五)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六)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七)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二条禁止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收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财物,或者吃拿卡要;
(二)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规定收取费用或者谋取私利;
(三)用公款或者由村级组织、乡镇企业、私营企业报销、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四)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
(五)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
(六)其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第三条禁止搞不正之风,损害党群干群关系。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在乡镇党委和政府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败坏选人用人风气;
(二)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
(三)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违规办事、显失公平;
(四)漠视群众正当诉求,或者对待群众态度恶劣,故意刁难群众;
(五)大吃大喝,公款旅游,或者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借机敛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