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公交设立“壮士座”
昨起,我市49条线路968辆公交车设置“守护员专座”
近年来,因公交车乘客与司机起争执引发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特别是“重庆公交坠江事件”更加令人深思。为了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不少城市都采取了一些公交驾驶安全的防护措施,如给公交车司机装上了隔离装置,防止乘客干扰司机正常驾驶等等。而12月12日,兰州公交集团在过桥、高坪地区运营的49条线路,968辆运营公交车辆设立了“守护员专座”。“守护员专座”有什么用呢?顾名思义,它就是当有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这个座位上的乘客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及时上前劝导、制止,并尽量带动其他乘客一起做好劝导和制止,防止影响、骚扰驾驶员正常工作。
如果你有担当就能成为公交“守护员”
此次,兰州公交集团借鉴其他城市经验,在过桥、高坪地区运营的49条线路,968辆运营公交车辆设立“守护员专座”,号召车内乘客人人争做守护员,遇到车内发生乘客与驾驶员争吵或争执等情况,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及时劝导或制止,避免乘客跟驾驶员起争执酿成惨剧。
昨日上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兰州公交“守护员专座”设立在距离驾驶员最近的座位,车窗和座位贴有标识,上面醒目地写着“人人争做守护员”和“守护员专座”的字样,并注有“当发现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时,请及时劝导或制止”的注释。
35路公交车驾驶员智亚娟表示,守护员是一个自愿性的岗位,坐“守护员专座”的乘客要有担当、有较强责任心,当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能够第一时间做出响应,及时上前劝导、制止,并尽量带动其他乘客一起做好劝导和制止,防止影响、骚扰驾驶员正常工作,给驾驶员留出足够时间进行危机处理,从而保障全车人的安全,目的是更好地保护驾驶员安全,共同维护全车乘客的安全,有助于提高乘客的文明意识和安全意识,有效保障车厢和行车安全。
“壮士座”乘客有义务阻止恶性事件发生
“守护员专座”的设立最主要就是号召车内乘客人人争做守护员,是一个志愿性的“岗位”。
在当天的采访中,不少市民被问及是否敢于坐在这个“守护员专座”时,大家纷纷表示,设立“守护员专座”的做法是值得肯定的,希望能够减少因乘客与驾驶员发生争执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发生,而坐这个座位的人也有义务去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
市民陈刚说,为了避免该专座流于形式,使其设立的初衷得以实现,还需要解决一些问题。比如说该如何去阻止冲突呢?光是靠劝说吗?在这个过程中是否会导致某一方的受伤,那么这个责任又该谁来担?……这都需要明确下来。
网友“身如鸿毛随风起”说,设立这个公交安全守护员专座,应该由普通乘客来执行这个义务,还是有专门的人来执行呢?之前是否需要对市民展开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让他们具备保卫公共安全的意识,以及危险发生时具备自保能力。
网友“净瑞居士”认为,设立“守护员专座”让所有乘客参与进来,就是走群众路线,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网友“槿醉流年”建议在公交车上装一个显示屏,轮回播放因乘客与司机争执引发的事故。
司机正在被打时 “守护员”不能随便飞踹滋事者
乘车人与司机发生争执,进而危害全车人生命安全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自发生“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后,公交车上干扰司机驾驶的事情仍在继续发生,部分人似乎并没有吸取重庆事件的教训,依旧我行我素,采用不恰当的手段发泄自己的不满。这不,近日各地相继曝光了许多有关乘客勇敢“出手”教训“滋事者”的视频,其中不乏引起公愤的乘客被其他“见义勇为”乘客飞踹的镜头。
那么,在公交车上看到司机正在被打,究竟能不能踹那个乘客呢?什么做法才是恰当的。
答案是不能随便踹!但也不是说一点暴力都不能用。
“可以肯定的是,如果有乘客在公交车上与司机争吵、打骂,甚至出现抢夺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时,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该乘客的行为有可能构成犯罪。此时,司机及包括守护员在内的乘客都有法律所授于的权利‘出手’,这也是一种制止违法犯罪的行为。”昨日,记者咨询了甘肃正步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剑霄,他表示,无论基于“制止犯罪”的目的还是行使“正当防卫”或“紧急避险”的权利,守护员都要在保证驾驶安全的情况下用暴力制服殴打司机的乘客,才是合法的,这是一种正当防卫行为。因为这是一种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及他的人身财产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只要不超过必要限度,都不能算是违法犯罪。
姜律师同时也提醒大家,使用暴力制止对方危险行为之后就应该停止暴力,一直暴力下去那可不行。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许晗/文 滕效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