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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兰州市反馈督察意见 大气、水等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时间:2018-12-22

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兰州市反馈督察意见大气、水等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将移交兰州市处理

每日甘肃网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今年7月31日至8月14日,甘肃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兰州市(兰州新区)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了督察意见。督察组于12月20日向兰州市委、市政府进行反馈。督察要求,兰州市(兰州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兰州市委、市政府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处理。

督察指出,近年来,兰州市(兰州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由于生态保护和经济开发的矛盾增大,加之暴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质自然灾害频发,特别是兰州石化公司等高污染高风险企业位于黄河上游,环境安全风险比较突出,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不够到位。“重发展,轻保护”的思想还未彻底转变。按照《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永登县为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兰州市未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取消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考核。在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中还存在“过关”思想和“闯关”意识。“城关区九州开发区罗锅沟污水泛滥、臭味难闻”问题,群众反复投诉5次,住建部门虽然牵头完成了整改,但长效监管机制不健全,后续维护管理工作不到位。兰州安宁七里河和雁儿湾污水处理厂污泥恶臭问题,从中央环保督察至省级环保督察期间投诉不断,省级督察进驻期间,安宁七里河污水处理厂投诉达到16次,群众反映比较强烈。兰州市和兰州新区一些部门、一些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危机感、紧迫感不强,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兰州市发改委工作推动不力,目前双层加油罐改造仍未完成,已被省污染防治领导小组予以红色预警,未按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兰州市目标责任书》要求按期完成。

二是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仍有差距。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第一是臭氧污染问题突出,位于西固区的兰石化、西固电厂无组织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总量大,加之森林覆盖率不高,林业生态增容减污达不到预期效果,特别是西固区臭氧超标天数与2016年相比增加51天,兰石化公司VOC治理泄漏监测与修复工作仍需加强,目前,1900个漏点仅修复313个,还有1587个漏点未修复。炼油污水处理装置废气治理项目、催化剂厂废气综合治理项目、油品储运厂装车栈桥安全环保隐患治理项目未按照兰州市整改要求完成。第二是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整治不到位,皋兰县115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截止2017年整治55台,整治率47.8%,达不到《甘肃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第三是扬尘管控工作仍需强化,督察组实地抽查了榆中来紫堡乡左家沟防汛工程一标段、兰州经开区红古园区、兰石豪布斯卡等多处建筑工地,均不同程度存在堆积土方未完全覆盖、覆盖设施破损、施工场地凌乱、工程车不能及时清洗等问题,未完全落实扬尘管控“6个100%”要求。

水污染防治方面:兰州市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资源性和指标性缺水问题突出,一些地区供水矛盾尖锐,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高,截止2017年兰州市中水利用率为10.32%,水资源配置指标约束趋紧矛盾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加油站防渗改造工作未按时完成,兰州市应改造加油站105座,截止2018年6月,还有14座未动工,5座正在开工建设。兰州新区7个加油站,4个完成了双层罐改造;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进度较慢,兰州市2017年污水管网建设指标要求281公里,实际完成118.698公里,建成区生活污水未达到相关目标,目前城关区范围内还多个城市生活污水排放口,西固区达川、河口等4个乡镇未铺设污水收集管网,居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黄河;污水处理负荷率低,截止2017年,窑街污水处理负荷率仅为19.52%,西固、永登、海石湾、皋兰、榆中夏官营等5个污水处理厂负荷率在60%以下,9座污水处理厂的平均负荷率仅为59.79%,未达到省上大于70%以上的考核要求。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中铝兰州分公司大修渣挂牌督办问题,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但尚未摘牌。

饮用水源地保护方面:兰州市城市生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陆域边界小西坪仍有排放污染物的12家工业企业、小经营户等未完成专项整治任务。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兰州城市污水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采取“边建设边运行”的方式,目前仍未全面建设完成,污泥接收处置能力明显不足;丰泉垃圾焚烧发电厂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吨,夏季实际处理量超过2700吨以上,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城关区肖家窑垃圾临时堆放点虽已封场,但渗滤液未建设处理设施,采用回喷方式处理,存在较大隐患。

全域无垃圾治理方面:兰州市大多数乡镇没有规范的垃圾收集堆存转运点,城乡结合部和乡村生活垃圾乱倾乱倒问题突出。督察组进驻期间,涉及兰州市及兰州新区垃圾乱堆乱倒的信访案件38件,占省级督察投诉案件的11.8%。

环境风险隐患方面:兰州石化分公司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工作仍需加快进行,目前还有13户居民未签订征拆协议。兰州市水源地建设项目的取水水源与现有水源同在黄河干流,目前还没有其他水源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兰州新区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和职教园区污水处理厂防洪措施不到位,现场检查发现部分设施被暴雨冲毁,存在次生环境污染风险。

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兰州市经济总量位居全省首位,石油化工、冶金有色、装备制造、能源电力、医药生物、农产品加工等企业齐全,大部分企业能够完成底线性、强制性污染防治任务,环境治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部分企事业单位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认识不到位,自律守法意识不强。

三是反馈问题整改仍需全面加强。兰州市委市政府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虽然按照要求开展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区举一反三排查整治、省委省政府两次交办问题整改等工作,但由于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改难度大,社会影响面广,维稳压力重,目前尚未全面完成,个别上报已完成整改的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举报件还存在整改不彻底,措施不到位,出现反弹等问题。

省委省政府2016年两次交办问题整改方面:“皋兰县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工程进展缓慢”问题。皋兰县城区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项目2018年2月1日取得可研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永登县、榆中县城区备用水源地未开工建设”问题,永登县城乡安全供水工程项目目前刚刚进入施工招标阶段。“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污染场地修复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目前阻隔区域内土壤及地下水修复工作还未完成。“兰州连海经济开发区永登园区、红古园区尚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核”问题,未按《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环境保护工作自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7年底前完成,目前规划环评仍在审批中。“兰州安宁区七里河、盐场堡污水处理厂接近满负荷”问题,因涉及征地搬迁,目前仍未开工建设。

督察要求,兰州市(兰州新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举一反三,确保环境问题整治到位;逐项目厘清问题,分清责任单位,建立工作台帐,实施整改销号;高度重视举报比较集中的餐饮油烟、噪声污染、扬尘管控和城乡生活垃圾等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把通过整治突出问题来治标和建立长效机制来治本结合起来,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始终把整改责任的落实放在第一位,坚持用最高的标准,最实的措施,最硬的作风,最严的问责,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

督察强调,兰州市委、市政府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应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意见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将按有关规定移交兰州市委、市政府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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