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2月21日兰州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今天,我省发布了最新一期食品抽检通告。近期原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758批次,抽检不合格4批次。
不合格产品为:城关区甘南路新逢缘记老地方酒馆销售的五香粉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检出值为1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城关区广场北路蜀宗签味餐饮店使用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敦煌市艾米乃清真包子铺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42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临夏市周达吾清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饼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76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经营单位所在地兰州市、酒泉市、临夏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