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老赖接受法庭调查
每日甘肃网12月25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本是一桩简单的民事案件,然而无视法律尊严、挑战司法权威的蔡某最终因自己的“任性”将自己送上法庭。12月24日,蔡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接受法庭调查。
2016年12月13日,被告人蔡某向杨某借款8万余元,承诺借款期限为两个月并向杨某出具借条。还款期限届满,杨某多次向蔡某催要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案经榆中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蔡某依法偿还原告杨某借款85750元。判决生效之后,蔡某仍未能如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杨某于2017年4月5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榆中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案后,于4月12日依法向蔡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财产申报表等执行文书,但蔡某拒绝到庭也未实际履行义务。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蔡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执行受阻。
为尽快执结案件,4月17日执行干警将蔡某强制传唤至法院接受调查,调查发现蔡某在判决生效后每月均有大额资金流向,完全有能力履行该案而拒不履行。经干警批评教育后,蔡某书面向法院保证于2017年5月15日前履行义务。但期限过后,蔡某仍置之不理且拒不到庭。2017年7月5日,法院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并将其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2018年11月29日,榆中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将本案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蔡某对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后,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表示认罪悔罪。此案将择期宣判。兰州晚报全媒体记者许沛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