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每日甘肃网12月28日讯(甘肃经济日报记者 吕霞 实习生 李晓宇)12月27日,省纪委监委通报2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
这两起案例分别是:
1.金昌市永昌县看守所看守人员王建军为恶势力犯罪团伙首要分子崔某通风报信问题。以崔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开设赌场、多次组织多人聚众赌博,采取殴打、恐吓等暴力或采用滋扰、纠缠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2018年11月被永昌县法院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崔某关押期间,永昌县看守所看守人员王建军在履行巡视监控、收押、提讯、会见等岗位职责期间,明知崔某涉嫌犯罪,且在阅读崔某书写的信件后,已知悉信件内容是崔某安排他人串供、逃跑,却利用职务便利,为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崔某通风报信,帮助其逃避处罚。2018年11月,王建军因职务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受到政务开除处分。
2.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失职失责问题。2017年10月,麦积公安分局收到麦积区纪委转来的麦积区花牛镇罗家沟村主任师彦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在未做充分调查的情况下,作出涉黑涉恶问题不实的调查结论。2018年5月,天水市纪委监委复核组要求麦积公安分局对师彦强问题线索调查情况进行复核,麦积公安分局仅在原调查基础上形成了核查情况报告并报送麦积区纪委,报告认为涉黑线索不实,对是否涉恶未作说明。天水市纪委监委复核组经调取查阅麦积公安分局对该件问题线索的调查案卷,发现在证据材料中仅有两份笔录,且在向麦积区纪委报告后再未组织开展进一步深入调查工作,甚至在天水市纪委监委介入复核调查后仍未引起重视,在没有开展任何调查的情况下作出了“师彦强涉黑涉恶问题反映不实”的结论。在天水市纪委监委督办下,该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重新对师彦强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开展了侦查。2018年12月,师彦强等人恶势力团伙案被麦积区法院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因天水市公安局麦积分局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查处工作重视不够,调查不认真、不深入,敷衍了事、支差应付,2018年11月,麦积公安分局副局长刘四海被诫勉谈话,时任刑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陈国栋被告诫约谈,刑侦大队大队长彭胜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