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兰天
“我们常说‘驾车如驾虎’,喝酒了驾车,那更是‘猛于虎’!”‘辛辛苦苦数十年,两杯小酒回从前’越红线,破底线,你‘凉了’就怪自己不怪任何人。”
12月29日下午,平凉市委办公室会同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织开展严禁酒驾警示现场教育活动,会上,平凉市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陈宏金句频出,接地气的话语让严肃的警示教育深入每一个参会者内心。
邀请交警队现场测试
为了让参会人员对饮酒后体内酒精含量有更为直观的感受和认识,警示教育会上,除过通报违法案例、解读法律法规、观看酒驾、醉驾肇事视频等常规教育方式外,还创新性的随机选取六名无过敏史、未开车的参会人员分别饮了白酒、红酒、啤酒和藿香正气水,半小时和一小时后分别由公安交警进行了现场测试,并公布了测试酒精含量。
“节前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很有必要。”陈宏对记者说到,“再过两天,就是2019年元旦,再过36天,就是春节。大家都期盼着这两个节日,心里都憋着一股劲要好好地过好这两个节日。辛辛苦苦一年了,设身处地想一想,大家心情一样。要过好元旦、春节这两个节日,绝不能酒后驾车显得尤为重要!适逢节日,饮酒的概率会相应变大,再加上现在的私家车普及率已经很高,进行警示教育,是要我们干部都提高警惕,莫追悔莫及。”
交警现场测试
从会议现场通报的案例来看,2013年1月至2018年11月,平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处理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类案件65件、涉及65人。党纪方面给予警告26人、严重警告7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3人、开除党籍20人;政纪方面,给予警告4人、记过1人、降级7人、撤职4人、开除10人,其中双重处分18人(双开7人)。
“喝一杯白酒没什么,喝一点红酒不会有事,喝一杯啤酒测不出来”,或者“万一有事,找熟人解决”,这种严重错误的想法损害的可不是某一个人的小利益。”平凉市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何剑勇以现场测试结果出发,从法律法规、酒驾对社会的危害、对生命的危害,从每个人和各方面付出的高成本代价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解读。
“今天的活动真的非常及时,特别是模式新颖的体验式教育,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酒驾是一种严重危害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任何人都不能触碰这个红线,尤其是公职人员,一经发现将受到党纪政纪和法律的严惩。我也借此机会提醒身边的朋友喝酒不开车,开车绝不能喝酒!”平凉市委网信办互联网信息科科长周明对记者说到。
平凉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田书林表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法定义务,也是党员干部作风与形象的具体体现。作为市委机关干部,要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不仅要模范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文明驾驶、安全驾驶的良好习惯,而且要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实际行动做守纪党员和守法公民。
在活动结束时,陈宏说到,“平凉市委常委、市纪委监委书记(主任)王月成特别叮嘱我们派驻工作组要充分运用好执纪监督的第一、二种形态,特别要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使我们的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使驻在单位和部门不出事。打好预防针,让大家平平安安上班,平平安安回家,这是纪检人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