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1月3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李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试行)》提出,我省将按企业综合实力、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综合加分等5项14个指标分行业综合计分,各工业企业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为A、B、C、D四类进行分类管理,同时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其中企业评价得分排名前20%(含)范围(在行业计分排名前10名、综合计分排名在前1000名内的企业优先列入)的综合效益好的工业企业将被评为A类,属于优先发展类。
依据《办法(试行)》,我省将按企业综合实力、协调发展、创新发展、绿色发展、综合加分等5项14个指标分行业综合计分。各工业企业按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分为A、B、C、D四类;A类(优先发展类),指在企业评价得分排名前20%(含)范围(在行业计分排名前10名、综合计分排名在前1000名内的企业优先列入)的综合效益好的工业企业;B类(鼓励支持类),指综合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好、在企业评价得分排名前20%—80%(含)范围的工业企业;C类(改造提升类),指综合效益与贡献相对较差、在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倒数5%(含)—20%范围的工业企业;D类(调控转型类),指发展水平落后、综合效益差,在企业综合评价得分排名倒数5%范围的工业企业。凡企业在管理周期内有海外建厂投资实现全球资源配置的跨国公司;列入国家或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全国行业“小巨人”、“隐形冠军”;获得省级及以上创新平台;获得2项(含)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荣获省级及以上绿色、创新等示范企业称号;实施了5000万元以上重大技改项目等情形之一的,在原分类结果的基础上提升一档(A类除外)。凡企业在管理周期内有发生较大(含)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存在重大违法或严重失信行为;引发较大(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重大金融风险事件或存在重大金融风险隐患;欠缴社会保险费等情形之一的,在原分类结果的基础上降低一档(D类除外)。在管理周期内,工业企业符合提降档条件的实施档次调整,每年调整一次。
【具体分类差别化政策】
《办法(试行)》明确提出,我省将对A、B、C、D四类企业在资源要素配置上实施差别化政策。
其中:A类企业(优先发展类)——优先建立领导包抓联系企业制度,对企业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建立绿色服务通道,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原则予以重点支持;优先保障企业在扩大投资、新上项目时用水、用电及排污指标;优先保障投资建设项目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对符合减免条件的企业优先减免企业整合重组的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相关配套费;优先推荐企业负责人参加各级各类先进评选和担任社会性职务;对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给予优惠政策;优先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优先推荐信贷、担保基金、引导基金等金融支持。
B类企业(鼓励支持类)——确定领导包抓责任,督促和帮助企业制订具体的提质增效计划,强化计划跟踪与督查,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重点帮扶;继续支持享受现行各类财政扶持政策,积极推荐信贷、担保基金、引导基金等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开展节能减排、清洁生产、新技术应用、“零增地”等技术改造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达到一定投资额,优先保障年度用地计划指标;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合作,联合申报创建国家级或省级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工程建设;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投资额度大的重大工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研究支持。
C类企业(改造提升类)——督促和帮助企业限期制定改造提升计划,并加大跟踪与督查力度,相关部门开展政策咨询、税收辅导等服务;引导企业开发生产高质量、高水平的新产品;引导企业开展产能置换,禁止落后产能扩张;引导企业开展节水节能减排、工艺设备改造等技术改造项目;支持企业依法依规向高端高质高效的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投资额度大的重大工业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予以研究支持。
D类企业(调控转型类)——督促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控转型行动方案;依法依规对落后产能实行金融压缩政策,逐步减少金融支持;支持企业向高端高质高效方向转型转产;加强能耗对标、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严格实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不支持企业向低端低质低效项目转让土地使用权;对连续2年列入整治限制且确属调控转型无望的企业,依法依规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手段,限期完成关停并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