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奔小康】
我省进一步加强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
确保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真种真养
每日甘肃网兰州1月3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宋振峰白永萍)今年,我省进一步加强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日前联合出台相关意见,规定所有中央、省、市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70%以上的整合涉农资金都要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到人扶持项目。
不仅如此,我省还规定,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要与“一户一策”挂钩、与贫困农户的自愿意愿挂钩、与见钱见物挂钩、与真种真养挂钩、与奖勤罚懒挂钩。而且,必须用于种养业和光伏扶贫等产业增收项目,坚决防止“一分了之”或用于非生产类项目。还要坚持因户施策、群众参与、专款专用、收益保底的原则,确保帮扶资金精准到人到户,为脱贫攻坚奠定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省到户产业扶持资金的标准为人均安排5000元、户均安排2万元、每户最多不超过3万元。我省规定,这笔资金原则上一半用于补助发展“一户一策”工作梳理出来的种养产业和光伏扶贫产业,另一半用于入股到与贫困户发展产业密切关联、带贫效果好的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严禁用于购买家用电器、轿车等生活用品、新建住房或房屋维修、归还贷款或借款、家庭成员看病、子女上学以及婚丧嫁娶及彩礼。
贫困户入股到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部分资金或购买股权的资金,我省规定,除要坚持农户自愿、群众参与的原则外,要严格把关,慎重选择承接主体,确保入股资金安全和贫困户保底收益。不得向贫困户承诺脱离实际的高额回报分红,不得将贫困户入股的股金作为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经营收入进行分红,不得将贫困户入股资金注资到生产经营活动与农业种养产业无关、新组建成立尚未开展生产经营业务或者盈利和抗风险能力差的龙头企业和合作社。
据悉,各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委、审计、财政、扶贫、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将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到户产业扶持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私分冒领、侵占贪污等违法行为,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