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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负责人访谈】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媒体采访团专访甘肃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强

时间:2019-01-08

【壮阔陇原潮走进新时代厅局负责人访谈】

解决实际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媒体采访团专访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强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徐俊勇

“改革开放40年来,民政部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40年,全省民政事业从民生救助、减灾救灾、养老等社会福利事业、全省基层社会治理等各领域加快改革步伐,积极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主动倾听服务对象心声,全力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日前,省民政厅副厅长王建强在接受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全媒体采访团专访时表示,改革开放40年,是我省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波澜壮阔的40年,也是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得到实惠最多的重要时期。

王建强说,回顾改革开放40年,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得到快速发展。特别是低保制度建立以来,全省社会救助资金逐年递增,到2018年达到了120.45亿元。多年来,我省连续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补助标准,其中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最初的每人每月11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月48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年600元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3720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566元以上,农村特困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由最初统一的每人每年1200元分别提高到2018年的每人每年6432元、5178元以上。

“中央作出坚决打好精准脱贫等三大攻坚战战略部署之后,民政部门在助推脱贫攻坚中承担着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重要责任。”王建强说,我们全面落实“六个精准”“兜底保障一批”的工作要求,及时修订完善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关政策,扎实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兜底脱贫、医疗救助脱贫、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各项工作,使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持续实现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脱贫”。

全省养老服务业也不断发展,加快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使养老服务水平大幅提升。王建强说,40年来,我省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城乡养老机构和设施已经从过去简陋单一的农村敬老院、少数城市公办福利院发展到社区(村)有日间照料中心(互助老人幸福院)、乡镇有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市县有不同类型的养老机构。目前,各类养老机构已覆盖所有市(州)、95%的县(市、区)和大部分中心乡镇,养老服务设施现已覆盖88%的城市社区和50%的行政村(社区),社会养老床位从“十一五”末的2.8万张增加到13.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从不足8.7张增长到30张,同比增长了370%和245%。积极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目前,居家养老服务已覆盖所有市州和43个县(市、区),加入平台的服务对象超过30万人,吸纳加盟企业600多家,年提供服务老年人近500万人次,服务内容涉及十一大类240多项,在部分地方已初步形成了“一刻钟”服务圈。

“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民政部门的职能得到了优化,我们将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赋予民政部门的职责履行好,奋力开创民政事业改革创新新局面,给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王建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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