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客户端1月15日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朱婕)为依法维护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广河县团委、妇联将一户学生家长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判令学生家长立即送子女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这是我省首例“官告民”控缀保学案件。今天上午,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这起案件。
2018年1月,广河县法院受理原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广河县委员会、广河县妇女联合会诉被告马某某监护权纠纷一案。经法庭审理查明,被告马某某作为法定监护人,以家中有3名病人、其他孩子年幼、家庭情况特殊为由让女儿辍学在家。广河县团委和广河县妇联工作人员曾多次对马某某进行思想动员工作,但他仍然拒绝将孩子送至学校接受义务教育。
法官对被告马某某进行了释法、说服、教育、批评,被告马某某最终同意将女儿送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当庭签订了承诺书。原告广河县团委、县妇联也当庭提出了撤诉请求。鉴于被告马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孩子送去学校上学,法庭当庭准予原告撤诉。案件审结后,马某某在法院、团委、妇联等工作人员陪同下,将辍学的女儿送到学校就读。
据介绍,该案在广河县新月广场公开开庭巡回审理,法官以案释法,起到了较好的引领示范作用,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助推控辍保学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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