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质增效严把关 勇担使命谱新篇
——我市推动纪检监察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监察体制改革后,调查职务违法犯罪的职能并入到纪检监察机关,随着监督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案件线索数量明显增加,为纪检监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2018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推动审理工作,持续提升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实现了“纪法”“法法”无缝衔接,推动纪检监察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建立完善制度持续提高办案效率
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有一套环环相扣的工作机制,审理是其中的一环。在反腐败工作中,违纪违规者被处分,百姓的利益被追回,却很少有人知道纪检监察机关审理部门在这其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审理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内承担着对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实施有效监督,对外作为对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窗口,是审查处理违纪违法案件的最后一道关口。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为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要求,市纪委监委强化制度设计,坚持注重发挥案件审理工作人员的纪法理念优势,着力在制度规范、程序严谨上下功夫,使制度设计成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职能的助推器。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改革工作全过程,改革前期及时制定涉及人员转隶、内设机构调整、案件衔接等10个具体工作方案,对改革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和分解。监委成立后,根据职能变化,修订完善了21项涉及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的制度办法及规范文书,制定出台《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职务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运用》两个指导性文件,形成了一整套覆盖监督审查调查全过程的系统性制度体系。
规范制度程序,落实改革要求。秉持“执纪审查工作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工作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坚持“承前启后、严把关口”的要求,在监察体制改革中,通过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健全制度、加大审核力度等,强化落实纪律条规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
健全完善制度,实现无缝衔接。市纪委监委先后起草制定了《兰州市纪委监委机关调查措施运用规定(试行)》《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及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协调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制定出台了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文件7个,确保“纪法”“法法”全过程无缝衔接。
加强协调机制,确保案件质量。落实省纪委监委涉嫌职务犯罪案件报备制度,同时对区县报备案件认识审核把关。协商市检察院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协商市法院建立起审判机关提前介入机制,初步形成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确保案件质量不低于改革前检察机关查办的案件质量。
审理提前介入,提升办案效率。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先后制定了《兰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审理工作规程》,确定介入范围、规范介入程序、把握介入时机、明确介入重点、明晰介入职责,确保审理工作提质增效。
2018年,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分78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657人,政务处分215人;给予党内警告276人,党内严重警告163人,撤销党内职务10人,留党察看63人,开除党籍145人;政务警告83人、记过23人、记大过9人、降级20人、政务撤职44人、开除公职3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