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设卡,三个月索财328万余元9名“拦路虎”在瓜州法院受审
每日甘肃网1月22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董开炜)原本是公路施工企业聘用的打工人员,却利用职务便利在国道312线设卡向进出新疆的货车司机收取过路费,在短短3个多月索财328万多元,这是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312柳园至星星峡公路工程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王某等9人的荒唐行径。记者1月21日从瓜州县法院获悉,近日,瓜州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非法经营罪案件。
据了解,在为期两天的庭审中,王某等9名被告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该案将择期宣判。
案件回放
据瓜州县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8月,被告人陶某被中交(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G312柳园至星星峡公路工程项目部临时聘用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该路段电力维护服务工作。2017年11月,G312柳园至星星峡公路因故未交付使用,为防止车辆随意上下损坏公路设施及发生交通事故,该项目部经理侯某便与被告人王某、陶某口头约定,雇佣专人对G312公路进行管制,禁止车辆在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新修的G312公路上行驶。
2017年11月,被告人王某、陶某看到向逃避高速公路收费和罚款的大货车司机收费可以获取暴利,便雇佣被告人丁某、任某等人在瓜州县柳园镇五公里一处岗亭向过往G312线的大货车司机每辆车收取50-300元不等的费用。尝到甜头后,为谋取更多暴利,自2017年12月中旬起,他们又指使丁某、陶某等人夜间在瓜州县柳园镇马莲井服务区私开路口,把从新疆星星峡收费站开往柳园方向的超重及无牌照大货车故意引至G312柳园至星星峡公路上,向每辆车收取100-300元不等的费用。
截至2018年3月案发,被告人王某、陶某等人在柳园镇五公里处及马莲井服务区向过往大货车司机累计收费达3288103元,除将部分非法所得款项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和车辆租金外,剩余非法所得款均被私自侵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