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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冬春蔬菜第一阶段储备期满解禁40%储备量

时间:2019-01-24

冬春蔬菜第一阶段储备期满解禁40%储备量

分批投放至批发市场 经营大户 大伙食单位

每日甘肃网1月24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蒋凌)2018—2019年冬春蔬菜储备共1万吨,6个品种。储备期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分三个阶段。1月23日,记者自兰州市商务局获悉,目前,第一阶段储备期满,我市当前蔬菜市场供应正常,未发生供应异常波动。按照《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方案》的规定,按照第一阶段到期解禁40%储备量的要求,由承储企业分批出库,在我市蔬菜批发市场、经营大户、大伙食单位进行投放。

“我市冬春蔬菜储备的储备期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1月15日,保有100%的储备;第二阶段1月16日至2月15日,保有60%的储备;第三阶段2月16日至3月15日,保有30%的储备。”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储备菜选择耐储存、易周转的大白菜、土豆、洋葱、莲花菜、绿萝卜、胡萝卜等6种蔬菜为储备品种低温保鲜库静态储存,各区可在保证基本品种的基础上,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增加储备品种,丰富市场供应。储备数量按照市区300万人口,每天蔬菜消费量1500吨、储备7天消费量的标准,全市建立10000吨冬春蔬菜储备。根据各区人口分布,储备任务分别为:城关区4500吨,七里河区2200吨,西固区1600,安宁区1200吨,红古区500吨。

据介绍,储备菜的储备投放工作一是定期出库解禁,即在储备期内,全市范围内未发生因突发公共事件、灾害性天气引起的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时,根据储备周期的三个阶段,按照各阶段“4比3比3”的出库比例,各区商务主管部门于各阶段期满后,通知承储企业分批次解禁出库,将解禁储备蔬菜投放于市内蔬菜批发市场,投放价格应低于市场批发价格,保障冬春季节蔬菜市场供应。整个储备期满后,剩余储备蔬菜到期解禁,企业自行处置、自负盈亏。二是应急投放,若在储备期内遇自然灾害、公共突发事件引起蔬菜市场供应异常波动或蔬菜价格异常上涨,提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照市政府指令随时组织投放。应急投放时由市上统一协调指挥,按照集中投放与分散投放相结合的方式,由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各承储企业具体实施投放。投放采取限价限量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投放的储备蔬菜价格应低于投放地市场平均零售价20%左右。应急投放的终止根据市场供应及价格监测情况,提请市政府决定。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第一阶段储备期满,我市当前蔬菜市场供应正常,未发生供应异常波动。按照《兰州市冬春蔬菜储备工作方案》的规定,按照第一阶段到期解禁40%储备量的要求,由承储企业分批出库,在我市蔬菜批发市场、经营大户、大伙食单位进行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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