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建议——出台综合性发展政策破解0—3岁托幼难题
每日甘肃网1月26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欧阳海杰首席记者刘琼)今年,我国“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已进入第四个年头,如何能够“生得轻松、养得自如”,成为百姓关注的热点,对托育服务的需求也再次上升到显性层面。民盟甘肃省委员会也将目光聚焦于此,向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二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立0-3岁婴幼儿托幼服务体系的提案》,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出台发展托幼机构的综合性政策,建立托幼服务的行业标准和长效机制,鼓励支持多元共建托幼服务机构,从而破解0—3岁托幼难题,解除广大家庭尤其是女性的后顾之忧。
现状:我省托幼机构存在资源短缺场地缺乏等问题
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政策措施,针对3岁以上儿童的托幼公共服务事业获得了快速发展。但是,对3岁以下的托育机构和服务的发展则较为薄弱。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的提案指出,我省托幼机构和服务存在资源短缺、监管缺失、师资稀缺、场地缺乏等问题。
数据显示,2017年底,甘肃省仅有1家国家级和6家省级儿童早期发展示范基地,在承担儿童早期发展教育方面,还没有一所正式批准的早期照护教育中心。
目前尚无规范0-3岁幼儿照料和教育问题的政策法规,缺乏赋予教育、民政、工商和卫生等行政部门对之进行监管和服务的法律职责,0-3岁社会托幼机构的办学质量实际上处于监管空白地带。大量0-3岁托幼机构处于无照经营状态,教学质量、内部管理缺乏监管。托幼从业人员良莠不齐,有一定经验、符合从事托幼服务资质的专业人员缺口巨大。此外,开办3岁以前婴幼儿的照护机构只能租借办公楼宇或者租住在小区里面开展业务,没有户外活动场地。
建议:尽快出台发展托幼机构综合性政策
为了及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解决0-3岁托幼难题,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教育、民政、卫生计生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形成破解0—3岁托幼难题的领导体系、组织机构,联合研究制定符合我省现阶段实际情况的托幼机构建设和管理标准,尽快出台发展托幼机构的综合性政策。加大硬件投入,积极发展公办型、普惠型托幼机构,着力发展质优价廉、中低收入家庭负担得起的公共托幼服务。支持并鼓励社区托幼机构发展,探索建立社区托幼专项基金,提供场地,开办针对3岁以下婴幼儿的日间托儿所,解决家庭的实际需要。制定3岁以下托幼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托幼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和托幼行业队伍培养培训机制。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鼓励和支持公立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向下延伸,举办接收3岁以下儿童的托幼班;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在自有场地内举办托幼园所;鼓励和支持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特长,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形式举办托幼服务机构,依法依规参与托幼服务发展;鼓励支持多元共建托育服务机构,吸纳民间资本,有计划地放开0-3岁“托育服务市场”。
同时,建议在政府主导下,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民间资本兴办多样化的“托育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税收等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开办0-3岁托育服务机构,一方面缓解幼儿专业看护难问题,另一方面可以解决更多的社会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