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甘肃省委员会提案建议——
建立“分层分级”登记制度给校外培训机构“从细立规”
每日甘肃网1月26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首席记者刘琼 记者欧阳海杰)校外教育作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共同构成了基础教育体系。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优质校外培训需求迅速扩大,致使“学校上大课、培训班补小课”成为一种常态。在政协甘肃省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向大会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化管理的提案》,建议通过严格归口主管单位、建立校外培训机构分层分级登记制度等措施给校外培训机构“从细立规”。
现状:多头审批缺乏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亟须设立“标准”
“目前,校外培训机构普遍存在登记管理混乱、归口不清,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机构在政府机构登记单位和主管单位不一致等问题。”民盟甘肃省委员会调查显示,校外培训机构的审批涉及教育、人社、文化、体育、科技、民政、工商等多个部门,管理主要是省市区(县)三级政府的相关部门。多头审批、一家管理的现状,致使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困难。
另外,部分获取详细统计数据较困难的单个机构,如个人、自由职业者、高校老师及一些艺术协会的培训中心等,由于无法满足相关办学资质,大都不愿意主动去登记办理手续。这些单个机构呈现出体量小、分散广、数量多的特点,给规范化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不仅如此,校外培训机构的乱象还表现在教育师生比、场地面积比等迥然不同。从师资规模看,小到单师单科,学员从几人到数十人不等;大到上规模的团队办学,学员在几十人到几百人。从办学场地性质和面积来看,主要有“住房”和“商用房”两大类。缺乏统一的办学标准,直接导致校外培训市场鱼龙混杂。
建议:建立“分层分级”登记制度 进行“差异化”管理
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普遍问题,民盟甘肃省委员会建议,应首先明确责任主体,确立归口管理。建议从经营范围划分为学科类和非学科类两大类登记管理,从经营性质上划分为盈利和非盈利两类。
同时,严格论证校外培训机构登记设立标准。主要明确:师生比、场地人员面积比、师资要求、教师工作量、场地要求(面积、楼层、商住、消防安全)等必须相互匹配,楼层、面积、人数必须满足消防方面安全要求。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还建议,有必要建立国家“顶层设计”校外培训机构的分层分级登记制度。要有“大辅导学校”和“小培训机构”的分层设计。可主要以考量师资人数、开设科目多少、学生总人数为基数。在名称上也可规范化管理,如“小培训班”则不用称为“学校”,可设定专用名称。将“单师单科”作为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的基本要件和基数,其他如场地性质、面积、科目均以此为准进行匹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