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8日在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王玺玉
各位代表:
我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是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监督工作取得新成效,代表工作有了新进展,实现了本届常委会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坚持以新思想为引领,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常委会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一)加强创新理论武装。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全面贯彻落实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召开座谈会,进行研讨交流,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夯实履职尽责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健全理论学习制度,统筹安排主题,通过中心组学习、辅导讲座、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坚持学思践悟、学以致用,把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及省委部署作为人大工作第一要务,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人大工作主题主线,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人大工作根本立场,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坚持把全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新修改的宪法摆在突出位置,深刻领会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和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召开全省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座谈会,围绕“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确保宪法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进行研讨交流。举办宪法专题辅导,开展国家宪法日、全省宪法法律普及宣传月活动和“互联网+”法治宣传,使宪法文本“活起来”“落下去”。修订我省宪法宣誓办法,组织选举任命的175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建成省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并向市县延伸。依法审查152件规范性文件,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纠正,维护了法制统一。
(三)深刻反思推进问题整改。针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立法上“放水”的问题,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政治责任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高度,从准确理解把握地方立法与上位法关系的角度,深刻进行再反思,健全完善立法选项、起草、论证、调研、审议等工作机制,加强能力建设,严明工作责任,落细落实要求,真正行使好人大立法权。从履职实际出发,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了各项部署要求落地见效。
(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制定向省委请示报告工作办法,就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重要会议、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草案审议中的重大问题、重要监督项目的实施、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省人大党的建设,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指导推进机关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紧扣改革发展大局,推动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常委会立足新时代人大工作的定位和特点,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思考研究,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取得新成效。
(一)积极助推脱贫攻坚。围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坚持集中监督和经常性监督、直接监督和委托监督、监督检查和推动工作相结合,对“两州一县”和18个深度贫困县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问题提出建议,形成专题报告。以全省贫困地区产业扶贫、农村“三变”改革、“两州一县”脱贫攻坚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围绕做实优势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扶持经营主体、完善政策措施、健全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工作落实等提出具体建议。认真履行联县包乡抓村责任,加强机关帮扶工作,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帮办实事好事,帮扶工作有了明显进展。
(二)依法加强生态建设。围绕推动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及时调整立法计划,将制定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为立法重点,组织力量深入调研,紧扣问题设定条款,强化禁止性约束,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了配套性法规保障。加强生态环保法规的清理修订,修改自然保护区条例等8件法规,废止林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4件法规,协调省人民政府清理生态环保地方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委托第三方对我省生态环保领域立法情况进行评估。听取审议省人民政府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参与对5个市州的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陇原环保世纪行活动。围绕戈壁农业生态优化、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等开展调研,积极助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
(三)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落实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改革决策,报请省委审定了关于建立省人民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意见。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修改废止广告条例和城乡集市贸易管理、经纪人管理等方面的法规,促进营商环境的改善。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依法选举省监察委员会主任,任命副主任和委员。根据机构改革部署,加开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命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立法协商、立法项目论证评估等措施,在深化改革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三、主动适应形势要求,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常委会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立改废并举,把握立法原意,遵循立法规律,突出地方特色,提高立法质量,发挥了地方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一)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健全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机制,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作用,重视政府及有关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精立法、多修法,严程序、保质量,使地方性法规与上位法、中央精神相一致。加强立法调研,为审议修改相关法规做好准备,对法规草案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反复论证,进一步提高了立法精细化水平。完善公众意见征集机制,采取法规草案公开、网上发布、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吸纳意见建议,重要法规草案印发代表征求意见,不断扩大公众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建立立法咨询专家库,聘请立法顾问,确定立法联系点和立法研究咨询基地,邀请专家学者参加法规草案修改论证,为立法工作提供了智力支撑。健全论证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对有关法规进行评估。
(二)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突出生态环境保护、“放管服”改革、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立法,全年共制定修订地方性法规14件、废止8件、初审5件。修订城乡规划条例,更好地统筹城乡建设,促进共同发展。修订实施防沙治沙法办法,有利于促进沙漠植被恢复,改善生态环境。修订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使自然保护区的划分、建立、管理等更加明确规范。修订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为加强路产路权保护、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供法制保障。修订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条例,对网络交易监管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
(三)认真编制立法规划。立足时代要求,把握形势任务,紧扣改革发展大局,回应人民群众关切,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相衔接,在认真梳理代表议案建议、广泛开展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协商的基础上,制定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召开立法工作座谈会,对落实立法规划、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立法为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规定,确保立法规划有序实施。
(四)加强市州立法指导。指导部分市州出台地方立法条例,完善报批法规审查工作机制,提前介入市州立法工作,在重点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同时,从针对性、可操作性及立法技术规范等方面提出意见。通过举办培训班、立法调研、列席会议等方式,加强立法人员培训,推动立法能力建设。全年共审查批准市州法规17件,内容涉及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方面,体现了地方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