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全面推进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
每日甘肃网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宜秀萍)省卫健委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推进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全省所有县级以上医院今年6月底前完成接入工作,并逐步延伸至乡村两级诊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可自愿接入平台,逐步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
为推动我省远程医疗服务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实现区域内医疗资源共享,方便基层群众得到便捷、及时、有效、优质的诊疗服务,去年年底,省卫健委充分整合利用已建成的省人民医院、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医院及部分市州远程会诊系统,搭建了全省统一调度、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的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目前,35个深度贫困县人民医院及部分省、市医院已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
根据建设目标,目前已建成的省市级远程医疗系统、医联体系统和单点的远程医疗站点要通过升级改造和系统对接等多种形式,全部接入甘肃省远程医学信息平台,最终实现省内外远程医疗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满足并拓展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医学影像(含影像、超声、核医学、心电图、肌电图、脑电图等)诊断、远程监护、远程会诊、远程门诊、远程病例讨论及远程教育等功能应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配置专用场地、终端设备,并保证与甘肃省卫生信息专网连通,确保远程会诊效果,建立符合医院发展实际的远程医疗常态化运营模式,安排专人负责运维及联络协调。
省卫健委明确,依托省人民医院、省中医院、兰大一院、兰大二院等省级医院远程会诊网络,建设完善省级远程医疗中心,14个市州人民医院和86个县市区人民医院建立远程医疗工作站,所有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远程医疗工作室,形成全省完整、统一的远程医疗分级服务体系,实现优质医疗资源跨区域、跨机构享用。同时,省卫健委正在协调医保部门,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分配机制和准入标准等,探索建立一整套远程医疗服务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