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顾客投诉的药店
每日甘肃网兰州3月4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金奉乾文/图)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每日甘肃网联合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启动每日甘肃网2019年“天天3·15——维权监督月活动”。今天,家住兰州市西固区的张先生向每日甘肃网记者反映称,他在西固区一家药店买药时,店方误导他购买与病情无关的药品,导致他出现便血、腹痛等症状,最后住进了医院。
投诉:药店误导我买与病情无关的药,导致我住院
今天,家住兰州市西固区的张先生反映称,1月25日晚8时许,他因胸闷气短到三叶药店福利东路中医坐堂医诊所买药。“药店的一名工作人员听我说完胸闷等症状后,就极力推荐两种治疗胆囊炎的处方药——十味黑冰片丸、阿拉坦五味丸,说这两种药对治疗我的胸闷效果特别好,抱着对诊所的信任,再加上本人缺乏医疗知识,当时就花了170元购买了6盒。”张先生说,之后他按说明服用,谁料,胸闷气短的症状不仅没有缓解,反而加重了。起初,他以为药效尚未发挥出来,于是坚持服药,结果到1月27日晚上出现了便血、腹痛等症状。1月28日上午,病情开始进一步恶化,出现了头晕、出冷汗、吐血等症状。
“我及时到西固区人民医院就诊,医生说是急性肠胃出血,并马上安排住院,医院最后检查结果是十二指肠溃疡引发的出血,和胆囊没有一点关系,主治大夫说胆囊发炎和胸闷气短两者没有任何联系,药品不同于一般商品,药品销售人员最应该具备基本的医疗常识,应该用医师开具的处方卖药。”张先生告诉记者,药店误导他购买和病情无关的药品,不仅无法治疗疾病反而耽误病情致使他住院治疗。过年期间都处于休养阶段,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活,他在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达到3000多元,还有后期的检查费和药费,以及无法正常上班而造成的3000元损失。张先生说,事发后,药店老板和工作人员推卸责任,他希望通过媒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顾客在药店所购买的两种药
药店:承认有过错但与顾客住院没关系
今天上午10时30分许,记者来到位于西固区福利东路301号的三叶药店福利东路中医坐堂医诊所,就张先生投诉的事情采访了该药店的法人代表王亚萍。她说,药品的确是他们药店的营业员卖给顾客张先生的。“没有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我们承认有过错,我们负一定的责任,我也严肃地批评了营业员。本着和解的态度,我们想给顾客退掉6盒药的费用,但是顾客根本不同意,我们药店愿意在经济上给予这位顾客一些补偿。”王亚萍说,在这件事上,顾客本人应该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任,她认为药店给顾客卖药与顾客住院没有关系,西固区食药监局正在调查这件事。
药监:已向药店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记者了解到,国家《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经营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在西固区食药监局,一名自称姓肖的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先生之前已向食药监部门反映了此事,西固区食药监局对张先生投诉的三叶药店福利东路中医坐堂医诊所进行了调查和检查,初步调查发现,该诊所存在未按照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西固区食药监局已向三叶药店福利东路中医坐堂医诊所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后续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每日甘肃网将进一步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