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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展开"陇原护老"专项行动 重点查处八类"坑老"行为

时间:2019-03-14

省市场监管局展开“陇原护老”专项行动

为期八个月重点查处保健品虚假宣传讲座式营销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备案

每日甘肃网3月14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刘有中赵汇)3月11日,兰州晨报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虚假宣传和营销欺诈行为。自即日起,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8个月的“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产品销售过程中存在的“坑老”行为。

重点查处八类违法“坑老”行为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在药品经营店、保健食品经营店(批发、零售)、商超、直营店、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店、医疗器械体验店、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及农家乐等经常推销“保健品”的场所进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取缔非法销售场所;同时对生产声称有保健功能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本次行动将重点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和非食用物质、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无证无照经营、价格违法、经销商“拉人头”、“发展下线”以及未经许可经营“保健品”销售旅行等违法行为。

聚众营销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备案

据悉,在此次行动中,将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宣称具有治疗功能,食品冒充保健食品,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吸引老年群体消费的违法行为。同时,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体验活动,必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或相关医疗机构组织,具有相应资质、职称或职务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

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突出对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消费量大、投诉举报相对较多的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抽检监测。采用会议、讲座等形式进行聚众式营销活动的必须办理食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1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式营销活动,提前1周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30人以上的会议、讲座式营销活动,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此外,还将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销售行为,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严厉打击违规直销和非法传销行为,整顿规范保健食品经营场所行为,对为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者提供场所,导致老年群众遭受损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按照相关法律予以查处,并追究连带责任。

“陇原护老”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要及时向公安部门移交。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老龄委、民间老年组织等,将部分素质高、身体健康、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组织起来,组成“银龄护老队”,进行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培训,扩大“陇原护老”专项行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深入大街小巷及时发现欺诈窝点和欺诈团伙线索,提供违法违规行为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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