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前后属森林火险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近期,海丰县纪委监察局坚持“重点排查、严防火种上山;全面督查、严防人员缺岗;失职必查、严防履职不到位”三查三防,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火源管控,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该县纪委带头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出动60名干部职工,轮流到挂驻镇、村参与护林防火活动,加强一线值守力量;协助挂驻镇、村科学、全面布防,在设卡路口协同属地镇、村防火人员排查过往车辆,发放《关于清明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严格查缴纸钱、爆竹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做到“逢车必查、逢炮必缴、逢人必宣传”,切实将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督导镇、村成立上山巡逻队,配足灭火工具,深入山头,做好巡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为加强森林防火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该县纪委牵头县委办、县政府办、林业局成立3个森林防火督查组,深入各镇卡点、重要地段、重要山头实地开展严密督查,着重检查各个防火检查站的设置、人员履责、查收爆竹以及防火宣传工作等情况。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领导无带班、人员没到位、管控不够强等问题及时通报,责令整改,并定期抽查核实;对因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森林火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问责。清明期间,该县纪委对森林防火工作中履职不到位,致使发生山火的25名有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