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源城区检察院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快速处理一起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案件,依法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6项罪名批准逮捕一名犯罪集团骨干成员李×浩,彰显了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迫于压力,犯罪嫌疑人李×浩日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悉,该犯罪团伙是以黎×木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为谋求高额利益,从2017年开始,嫌疑人黎×木以“入股分红”的形式纠集李×浩等5人为固定骨干成员,叶×忠等人为一般成员,专门从事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活动。后来为了逃避打击,掩盖非法目的,该团伙成立了鑫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逐步形成了以嫌疑人黎×木为首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的行为严重破坏经济管理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源城区范围内造成部分群众极度恐慌等恶劣的社会影响。其中嫌疑人李×浩“入股”15万元,并多次参与该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至案发时止,累计分红8万余元。
该案在公安机关呈报过来之后,区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开通绿色通道,指派专人负责,加班加点,快速办理,只用了2天时间就完成了审查批捕工作,并就本案的下一步侦查方向跟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进行了沟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