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阳江市日前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下称《方案》),全面部署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方案》提出,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县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基础,以自然村为基本单元,先整治、后提升,以点带面、梯次创建、连线成片、示范带动、全域推进,滚动建设一批又一批生态宜居美丽村庄,力争用3年时间完成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用10年时间将全市农村全面建设成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将按照主体功能区域和村庄不同类型,分类施策,分阶段分步骤创建提升,逐级打造干净整洁村、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针对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创建标准和任务进度安排表。
在资金统筹方面,市财政对江城区、海陵岛试验区、阳江高新区按照平均每个行政村500万元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各县(市、区)加大配套资金投入。省、市奖补资金直接拨付到县(市、区),由其统筹使用。
《方案》还提出,鼓励结合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因地制宜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宅基地及其他集体资产,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强化持续投入和管护的能力。鼓励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村庄整治增加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收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在组织保障方面,建立分级负责机制,由市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各县(市、区)、镇(街道)参照成立领导小组。
考核评估、督查问责的力度也将加强。各级人大、政协、监察委开展联动监督,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按照“季度通报、半年督查、年度考核”,定期评估督查各地各部门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等情况。
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建设时间表
●2018年年底前,全市60%以上村庄基本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 ●2019年年底前,全市所有村庄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6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2020年年底前,全市80%以上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 4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 ●2022年年底前,全市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主要交通干道、河流沿线连线连片建设初见成效。支持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一批特色精品村。 ●2025年年底前,全市8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2027年年底前,全市全部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