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今年进入了全面普查阶段。记者8月7日从惠州市环保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惠州积极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等保障条件,扎实推进,狠抓落实,已顺利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
建立全市清查名录库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清查工作由惠州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县(区)普查机构组织实施,分工明确,责任清晰,保证清查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国家和省下发的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汇总收集市工商、农业、质监等部门的工业、农业和锅炉等数据信息,形成市底册下发各县区进行筛选。”在新闻发布会上,惠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办公室主任黄红志介绍,通过建立全市清查名录库,为全面清查提供数据支撑。
清查工作开展前期实施每周调度,清查后期实施每日调度,并根据调度情况对进展缓慢县区进行通报督办,同时实行全过程定期督导检查,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清查工作。6月28日—29日,相关部门组织人员对全市7个县区清查工作进行质量核查,共随机抽查13个普查小区开展拉网式实地核查,编制质量核查评估报告,保障清查工作质量。
即将进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
清查结果显示,惠州污染源清查底册数71174家,清查阶段共排查75157家(实地排查新增3983家),确定纳入全面入户调查对象26841家,占比35.7%。
黄红志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即将进入全面入户调查阶段,惠州将采取有力措施,保进度、保质量,确保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其中,由于污染源普查工作专业性要求高,在入户普查前计划对全市普查指导员、普查员进行一系列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两员”业务水平;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安排,开展全面入户调查,采集各类污染源有关数据,严格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
为了抓好普查质量,惠州将建立覆盖普查工作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普查机构、排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质量控制责任,保障普查工作质量。在普查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数据汇总各个阶段,按照普查有关规定要求开展质量核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有效。
“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黄红志表示,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主流媒体,以及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方式强化宣传,动员普查对象自觉接受调查、积极参与普查,希望广大群众理解支持普查工作。
【记者】卢慧
【通讯员】惠环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