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韩玫 通讯员/曾树德)为进一步做好清远营商环境改革相关工作,近日,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在会展中心主持召开了进一步推进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座谈会,会议就《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初稿)进行了交流、讨论和听取意见,并交换了部分修改意见,提出了修改要求。
会议透露,《清远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初稿)将优化商事服务制度,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照后减证”分离改革,实行涉企事项限期“一本通办”,推行商事登记“一网通办”,优化办税服务,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优化项目审批制度方面,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改进项目前期服务制度,试行区域评估制度,推广项目承诺制审批,推进行政审批与技术审查相分离,优化审图流程与交易成本,改革消防审批管理体制,简化水电气报装程序,推进招投标市场化、电子化服务。
优化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方面,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机制,提升企业投资管理效率,推动外商投资准入改革。优化贸易便利程度方面,优化通关监管模式,优化进出口税费管理,提高出入境便利化水平。
优化社会法治环境方面,实施严格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营商法治化建设,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亲商重商安商富商氛围。优化市场监管机制方面,优化市场监管体系,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各单位部门要秉承“清远经验、全国推广”的改革基因,继续弘扬清远改革创新精神,着眼广清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和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即将出台,围绕“一核一带一区”的战略部署,立足清远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和环境优势,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全力以赴打造更优良的营商环境,不断培育经济新增长点,不断激发经济发展新动能,为清远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赢取更大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