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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出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标准 “最多跑一次”纳入测评考核

时间:2018-08-09

原标题:清远出台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标准 “最多跑一次”纳入测评考核

8日,2018年清远市文明单位创建交流会暨清远供电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揭牌仪式在清远供电局会议室举行。 南方日报记者 曾亮超 摄

为了筑牢城市文明基石,促进全市单位文明创建工作开展,日前,清远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出台了《清远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标准(2018年版)》(以下简称《工作标准》),单位“创文”也将有力地助推清远“创文”。

8日,2018年清远市文明单位创建交流会暨清远供电局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揭牌仪式在清远供电局会议室举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崔建军等为该中心揭牌。

●南方日报记者 赫鹏翀 通讯员 潘南友

▶▷总结经验

将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

在交流会期间,与会人员观看了清远供电局庆祝建党97周年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参观了该局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以及书法展览、职工之家等活动。

会上,清远供电局、市委政法委等相关单位作经验交流发言,分享了各自单位在文明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戚华海作工作部署,他表示,各单位要办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将做优本职工作同文明单位创建相结合,打造文明创建活动品牌。

崔建军强调,文明单位创建不仅能够凝聚人心,而且对社会文明程度也是一次“体检”,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穿到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务求抓出实效。

▶▷注重实效

根据实际设置15个测评项目

据悉,《工作标准》设附件《清远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共13条,根据实际设置15个测评项目,共有48条测评标准,满分为100分,分数达到85分以上的可申报市文明单位。

测评体系适用于全市党政军机关、人民团体、教育科研、企事业单位及其基层单位(连队),以及本市境内的与群众工作、生活关系密切的生产、经营、服务行业和管理部门的基层窗口单位。

值得关注的是,测评项目中包括“文明优质服务”,要求单位根据实际开展优质服务主题活动,加强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建设,党政机关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事业单位和窗口行业开展“诚信服务、礼貌待人”活动,企业开展“负责任地做产品”活动。

《工作标准》特别强调“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方面的测评,要求各单位“努力做到让群众和企业办事时‘最多跑一次’”,将有效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及“冷、硬、拖、卡”等突出问题。

据悉,清远市文明单位,是指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方面全面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

■部门行动

清远供电局:以优质服务为“光源”

在单位“创文”过程中,清远供电局认真践行“以客为尊,和谐共赢”的服务理念,严格执行业扩报装“三免”服务,简化客户用电报装流程和资料,主动服务客户,提前布局电网建设,全口径延伸到客户红线,有效降低客户用电报装成本。

在主动服务客户、提升客户体验方面,清远供电局大力推广互联网统一服务平台,建设24小时营业厅42个,推行微信、支付宝、网上服务厅、95598远程服务等多种服务渠道,积极引导客户通过微信号查缴电费、一键报修、线上办理用电业务,争取实现客户办电“一次都不跑”的目标,进一步缩短用电办理时间。

作为供电保障单位,清远供电局构建坚强电网,推动清远发展,有力保障了广清产业园、长隆等重要园区和项目的用电需求,全面完成207个中心村改造项目和142个省定贫困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工作获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的充分肯定。

清远市教育局:弘扬传统节日文化

清远市教育局在“创文”过程中,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了解传统节日、认同传统节日、喜爱传统节日、过好传统节日,在提升文明素质和道德素养过程中取得实效。

清明节期间,市教育局组织干部职工前往中山公园烈士纪念碑祭奠革命先烈,慎终追远、缅怀先烈,增进了干部职工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的情感和积极进取、干事创业的信心。

端午节期间,市教育局组织开展“粽粽情深话屈原唱民谣”活动,邀请国学专家以楚辞为切入点,以端午节与屈原为话题,深入挖掘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以新颖的文化角度诠释“爱国、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

在七夕、中秋、重阳等节日期间,市教育局将结合节日文化内涵组织诗文朗诵、诗词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传承节日文化、提高道德素养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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