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记者获悉,佛山市顺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农村基层突出问题村(居)专项巡察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于近日出台,未来三年,顺德将对问题突出的村(居)开展专项巡察,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农村基层存在的涉黑涉恶涉腐涉乱等问题。
《行动方案》将八类村(居)纳为重点巡察对象,包括经分析研判确定为不稳定、长期存在群众举报多且矛盾错综复杂、阶段性问题突出且急需解决、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突出问题又长期得不到解决、巡察后整改工作不认真、巡察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又暴露出问题等八类重点村(居)。
在专项巡察力量构成方面,每个专项巡察组将安排8人左右,人员以镇(街道)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为主体力量,同时根据巡察任务需要,从镇街组织、农社、公安等部门抽调补充。
未来三年,专项巡察组将通过全面走访、重点约谈、调阅资料、查阅账册、接受举报等方式,主要围绕农村基层涉黑涉恶涉腐、基层权力运行的规范和干部廉洁履职、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内容,对上述八类重点村(居)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在发现农村基层涉黑涉恶涉腐涉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农村基层治理存在的问题、农村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农村基层陈规陋习等六个方面下功夫、见成效。
在巡察时间上,顺德区委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工作大体与佛山市委专项巡察工作同步开展,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轮专项巡察,每轮巡察3—6个村(居),巡察时间1—2个月。根据工作需要随时灵活机动开展专项巡察。
顺德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制定出台本次行动方案,旨在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下大力气推动解决农村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农村基层正风反腐取得显著成效,推动农村基层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得到全面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