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语有云,三十而立。生于1988年的人,今年30岁了。
上一周,“南海发布”推送了一条《注意!1988年以前出生的人,今天再忙也要看一下!》,提醒30岁以上的人们,要更加注重身体健康。
而立之年,不似十几二十岁时,还拥有狂傲不羁的时间资本;又不像四五十岁时,双肩扛着的,都是沉甸甸的生活。那么,正处在或者曾经处在、或者即将处在这个年纪的你,最牵挂的是什么呢?
年龄只是生命的刻尺,却不是衡量生命价值的标准。“而立”一词,更多的是时间的一个善意提醒:嘿,30岁啦,一寸光阴一寸金,要更珍惜更努力啦!
若你最牵挂的是健康
必读推送:《注意!1988年以前出生的人,今天再忙也要看一下!》
南方号:南海发布
这篇文章的主要思想,就是防病趁年轻。
文中提到,1988年以前出生的人,别让自己太累了!30岁正是辛苦打拼的时候,这时候一定更要爱惜身体。大部分白领的生理年龄比自然年龄要高10岁~13岁,主要原因是压力大或者生活没有规律。而工作压力大、饮食不规律,很容易造成一些疾病,比如慢性胃炎、脂肪肝,甚至发展为胃癌、结肠癌。
1988年以前出生的人,不少人耳朵“变老”了。嘈杂的地铁车厢中的噪音可达到80分贝以上,85分贝以上就属于伤害听力的噪音了。在这种环境下要想听清楚音乐或手机里的通话声,大多数一般都要把手机音量调高,达到100分贝左右。保护耳朵的第一步,就是摘掉耳塞、少用耳机。
值得注意的是,文中也特别提到,1988年以前出生的人,生育力正在慢慢下降。对于男性,由于长时间坐在办公室,浑浊的空气、高脂饮食、缺少运动、缺少心理疏导等导致体质下降,都会影响30岁男性的生育功能。25岁~30岁之间,男性的生殖能力会下一个台阶,不过非常缓慢,有时还真看不出来。到38岁又会再下一个大台阶。
而女性从28岁~30岁这个年龄层开始,也要有意识地对自己的卵巢进行定期、全面检查。每年进行一次B超检查,能显示卵巢大小,查看卵巢情况。其次是腹腔镜检查、体征妇科检查。卵巢早衰具有不可逆性,一旦出现卵巢早衰,只能尽力缓解、减慢早衰速度,及时就医。
此外,文中还提到,糖尿病发病在30岁~45岁的“事业型”人群中增长最快。这类人群的特点就是拼命工作,还不运动、忽略自我保健。所以1988年以前出生的人,体检除了查空腹血糖,最好加查一个糖化血红蛋白,这样测糖尿病会更准确。
文章也叮嘱读者们,及时读懂身体释放的危险信号:熬夜压力大,体重莫名减轻;长期吸烟,突然咳嗽咯血……这很可能是癌症的早期征兆。
若你最牵挂的是孩子
必读推送:《人贩子:没有我拐不走的!50个孩子测试,42个被拐走!新型拐卖令人防不胜防!》
南方号:绿色陈村
这是一篇详细介绍人贩子五大拐骗伎俩,提醒家长们注意孩子的安全。
文中引用的一组2013年数据显示,中国每年失踪儿童人口高达20万,而找回率仅有0.1%。同时,文中提到一家知名电视媒体曾经做过一组拐卖测试,有50个孩子接受测试,42个孩子被成功拐走。
骨肉分离之痛,是锥心又绵长的痛苦。文中也对多个拐卖骗术进行详细介绍。比如,常见的拐骗伎俩,是用零食玩具诱骗。零食、玩具是孩子无法抵御的两种东西,不少人贩子就抓住这点心理,诱骗孩子。别以为只有普通人家的孩子才会上当,甚至连明星家庭里的孩子,都经受不住诱惑。尽管是最老套的点子,却也非常容易得手。
在一档综艺节目中,何洁的4岁儿子要接受“防拐摸底测验”。测验开始前,何洁还千叮万嘱儿子:“谁敲门都不许开门。”
妈妈离开后,扮演“人贩子”的小姐姐拿着一堆零食,隔着门喊“小朋友,我是给你送礼物的姐姐,你可以给我开门吗?”何洁在后台看着监控,听到这点手段信心十足:“不会,他不会开门。”
结果孩子毫不犹豫:“可以!”轻轻松松就把门开了。
还有,就是扮成外卖员、快递员等进屋。文中就提到了网友“@橘子FREE”的亲身经历。一个周末,她和孩子在家,她在睡觉。迷迷糊糊中听到一个男人说话的声音:“小朋友,我是肯德基宅急送的……”,然后就是“砰”的一下关门声。
出于一个母亲特有的警惕,她立刻冲了出去。只见孩子已经走到电梯门前,电梯里有一只胳膊伸在外面,似乎想拉孩子进去。她赶紧跑过去拉住宝宝,电梯门“叮”一声关了,迟一步后果不堪设想。
事后孩子说,自己听到敲门声,开了门,看到一个肯德基叔叔,说是送妈妈订的全家桶,又说可乐落在车上了,让孩子跟着去拿。
此外,文中还举出了支开家长趁机拐走孩子,找准时机顺手牵“孩”以及直接动手抢的拐骗行为,提醒家长擦亮眼睛,时刻注意孩子的安全。
若你最牵挂的是房子
必读推送:《有房本的注意了!这些情况房子写了你名字也不是你的!》
南方号:高明普法
婚前婚后,房产登记写谁的名字,一直是梗在小两口心口的一根刺。除了法律因素、感情因素,往往还会因父母的介入变得异常复杂,让一些年轻的新人感到困惑。而在法律实践过程中,即便是房产登记了你的名字,房子未必是你的。这篇文章,就对房屋登记署名的多个典型情况进行了详尽分析。
文中举了一个案例:钱某(男)和徐某(女)结婚前,钱某的母亲为两位准新人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屋,房屋登记在徐某的名下,并以她的名义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
结婚4年后,双方提出了离婚。钱某认为这套房屋应该是双方共同财产,而徐某则坚持房子是自己的个人财产。钱某为了明确房子是双方共同所有,将徐某告上法庭,要求依法确认这套房产为双方共同所有。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了当事人结婚进行出资购买房屋,由当事人婚后进行还贷,登记在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应当视为对当事人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文中提到,如果登记“准夫妻”二人的名字,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
如果登记的是父母的名字,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而如果登记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房产为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诉讼中,不宜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应在离婚后另行诉讼进行分割。
而如果只登记男方或者女方名字的话,还得视具体情况做具体分析。总而言之,房产登记,权属署名大有讲究,不同的署名,也会引发不一样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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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罗琼 制表:向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