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人力资源局了解到,为深化东莞的职称制度改革,该局同意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三家单位开展职称自主评审。
评审职称最高中级
市人力资源局称向新型研发机构下放单位主体系列的职称评审权是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促进人才培养和使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其中,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自主评审的系列为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为机电,评审级别为中、初级;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自主评审的系列为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为电子,评审级别为中、初级;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自主评审的系列为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为机电,评审级别为中、初级。
据悉,只要是以上三家单位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由本单位孵化并注资入股的在莞注册登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参加评审。自主评审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自主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等配套制度文件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
答辩和专家评审结合
市人力资源局表示,三家单位可自主组建相关的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组建各自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初次职称人员考核评议和确认。
职称评审标准按广东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执行;考核认定执行《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允许在不低于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自行制定评审标准。评审方式则主要实行面试答辩和同行专家评审结合,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条件。
市人力资源局要求自主评审单位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评审工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局将建立职称评审巡查、抽查、复查、倒查、投诉等制度,对工作中违规现象,市人力资源局将责令其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或收回评审权,视情节轻重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