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云浮市出台《云浮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和《云浮市2017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其中,考核等级为C级的,将对该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考核方案》中要求,云浮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要规范工资支付行为,督促企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80%以上在建工程项目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100%实现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条款符合法规规范。同时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工程建设领域实行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向农民工代发工资制度。
云浮市将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和成效进行考核,考核期为2017至2020年,每年开展一次。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市最后一名的;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1起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5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的;或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名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县(市、区)将被列入C级。对考核等级为C级的,将约谈该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督促其限期整改。同时,考核结果将列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重要内容,作为市管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参考。
此外,在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上,云浮市将落实企业工资支付监控机制,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完善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制度,建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并建立县区级欠薪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互认共享,按规定向各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欠薪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