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施工单位未经绿化行政主管单位批准,擅自砍伐树木28株,遭福田区沙头街道执法队查处,领到28万元罚单。
8月9日,福田区沙头街道执法队接到违法线索,反映五洲宾馆西侧绿地一施工工地内存在擅自砍伐树木行为,当即安排人员现场调查取证。8月13日下午,执法队方面又与市绿化管理处、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共同前往现场再次勘验。经多方调查确认,施工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28株(非名贵树木),树龄约10年左右。
相关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按照每株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该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绿化条例》相关规定,在清晰告知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及相关法律法规后,当事人对处罚无异议。8月16日,沙头街道执法队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28万元罚款。目前,当事人已履行法律规定义务,缴纳了全部罚款,且在施工区域周边补种了33株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