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目前还有2000余辆红色燃油出租车没有申请更新为纯电动车,记者从最新一期深圳市政府公报获悉,根据深圳市交委下发的《关于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这些车辆到今年底还不更新的话,明年起将享受不到相关奖励政策。据悉,目前相关企业也在密切关注更新政策的调整,除少量涉法涉诉的车辆外,其他燃油车辆有望加快申请更新,确保年底前全市出租车基本实现纯电动化。
今年底我市将基本实现巡游出租车纯电动化
市交委曾在去年下发《关于2017-2020年度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燃油出租车提前更新为纯电动车,可以根据提前年限获得不同幅度的指标奖励,比如100台燃油车指标,可以获得115台或120台电动车指标。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大气质量,力争将PM2.5浓度降至26微克/立方米,深圳市政府印发《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全市在2018年12月31日前基本实现巡游出租汽车纯电动化。为此,市交委在《关于2017-2020年度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基础上,进行了政策补充调整,制定了此次《补充通知》,从8月20日起执行。
燃油出租车今年底前更新仍可获得奖励
根据该《补充通知》,巡游出租汽车到期和提前更新为纯电动出租汽车的,2018年仍按照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2017—2020年度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但2019、2020年不再执行该奖励政策。也就是说,现有的燃油出租车运营年限还未到期的,提前更新为纯电动车的话,仍可以按提前年限,享受不同幅度的指标奖励。但明年起,奖励政策停止,燃油车运营年限到期后,只能按1:1的指标更换为纯电动车。
还有一部分红色燃油出租车是2008年拍卖取得12年期营运牌照,这些企业于今年10月31日前申请将所属红色燃油出租汽车全部更新为纯电动出租汽车,并于11月30日前完成车辆购置及登记上牌相关工作的,市交通主管部门将按照申请更新数量的80%作为基数确定准予更新车辆数。相关指标奖励政策、出租汽车营运牌照以及运营年限不足5年的车辆处理,仍按照原来规定执行。据了解,这批原来到2020年营运牌照才到期的“红的”,2017年提前更新为电动出租车的,能获得1∶1的投放指标,并且营运牌照还能获得电动出租车5年的营运期限。按照2018年的补充政策申请更新的,能获得原车辆数80%的投放指标,以及纯电动出租车的5年营运期限。
在“绿的”方面,根据《补充通知》,相关经营企业在2015年申请并经市交通主管部门批复将绿色燃油出租车提前更新为纯电动出租车,导致车辆营运期与经营权期限不一致的,经营权期限届满后,由市交通主管部门收回原出租车经营权,对运营年限不足5年的车辆授予新的纯电动出租汽车经营权,所授予新的经营权有效期不超过5年(即:授予新的纯电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有效期=5—相应车辆已运营的年限)。
今年全市新增6100个出租车专用充电桩
全市所有出租车都将更新为纯电动车,对充电设施的需求必将更加显著。昨日记者从市公共交通局了解到,因为营运时间的原因,出租车一般只能使用公共场所的快速充电桩,今年我市已规划新建6100个出租车专用充电桩,这些建设任务已经下达到各辖区政府,并签订了责任书,目前已经完成了1000多个,目标进展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