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增坝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振远,利用黑恶势力操纵把持基层政权长达八年之久,在其任职期间,伙同多位村干部大肆侵吞国家农房改造补助资金和霸占村集体资产、为自己非法开采石场寻求“保护伞”。昨日,连平县纪委监委披露,涉案人郑振远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于近日被双开,连同其他村干部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现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保护伞”连平县安监局副局长凌震声也被抓。
县城设茶庄办公
村民办事要跑20公里
连平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称,2011年5月,元善镇增坝村换届选举,“村霸”、石场老板郑振远通过恐吓、欺诈、贿赂等不法手段,得以当选为增坝村委会主任,并纠集郑国洪为村委委员兼报账员、郑昌见为村委委员兼维稳主任、张亚雄为村委委员,把持操控基层政权八年。
郑振远自担任村委会主任以来,为方便其纠集同伙商议事情,拉拢县、镇干部做其“保护伞”,郑振远使用村集体资金在连平县城开设了一间茶庄,作为增坝村委会在连平县城的办公场所,村民开具证明、盖章办事都要跑到距增坝村20多公里外的郑振远茶庄来办。
经连平县纪委监委查明,增坝村在2010年至2012年属省定贫困村,由深圳市帮扶单位投资近200万元资金帮扶建设了村集体所有的养猪场。该养猪场本是增坝村村民脱贫致富的利民工程,但在郑振远等人的把持操控下,猪场经营期间,不仅没有给村民分红,郑振远还将卖猪所得款30多万元用于其个人非法经营的石场开支。
2003年,增坝村委会筹资建设了集体所有增坝村水电站帮助村民脱贫致富,郑振远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后,通过不法手段将增坝村水电站霸占为个人财产,将水电站每年交给村委会的租金占为己有,共霸占集体资产6万多元。
2013年,郑振远为了讨好自己的“保护伞”,将该养猪场无偿提供给连平县安监局副局长凌震声的侄子凌建明经营。凌建明在承租养猪场5年期间,侵占村集体猪款及集体资金共计19万多元。
2012年至2013年,郑振远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郑昌见、村委委员郑国洪、张亚雄,将增坝村民的农房改造补助资金截留,强揽村民农房改造工程项目,虚构村民维修加固房屋工程,将其中的30多万元侵占用于其非法石场经营和个人开支,涉嫌贪污犯罪。2011年12月,郑振远还利用虚假路灯工程合同、发票套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6万多元,涉嫌贪污犯罪。
为非法石场寻求 “保护伞”
2009年4月,郑振远纠集一伙人在元善镇大埠村非法开办金竹窝石场。在经营过程中,郑振远接触并认识了连平县安监局副局长凌震声,便视凌震声为自己的“保护伞”,勾结一起偷采石头。
据调查,凌震声多次收受郑振远的好处,并帮助郑振远经营的石场多次逃避处罚。2013年12月,凌震声利用自己主管该县安全生产协会财务的便利,从该协会借出公款20万元,提供给郑振远用于经营石场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今年4月,连平县纪委监委接到群众来信举报。5月,连平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对郑振远、郑国洪、郑昌见、张亚雄刑事拘留。6月,连平县纪委监委对郑振远及其同伙郑国洪采取留置措施。目前,连平县纪委监委给予郑振远开除党籍处分,连同村委委员郑国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一并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连平县纪委监委给予凌震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现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