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2日从市中院获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有力惩治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积极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新收涉黑涉恶案件24宗,审结15宗。
今年以来,阳江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把打击锋芒对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地区、行业、领域和十类黑恶势力问题,严抓六个重点,紧扣九类案件,在审判执行过程中做好法院裁判的价值宣示;对涉黑涉恶案件严格依法从重从快审理,努力做到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及时审理;积极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构建扫黑除恶工作联动机制,建立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案情通报、线索移送等机制,加强分析研判,形成打击合力,共同铲除阳江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土壤。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公布扫黑除恶举报电话、信箱,营造扫黑除恶的强大声势。
7月30日至8月9日,刘某韬、陈某春等1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盗窃、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一案在江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持续9天。该案共计发展18名未成年人(均另案处理)实施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暴力收债活动,是阳江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被告人数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而在林某涉黑一案中,林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参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伙同他人持枪、刀抢劫他人财物,开设赌场,分别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和开设赌场罪,严重损害当地群众利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