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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又增两宗“只租不售”用地

时间:2018-08-25

  8月24日,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三宗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据了解,该三宗地分别位于龙华区、光明新区和大鹏新区,挂牌起始总价为14.25亿,最高限制地价为18.53亿。三地块中,两宗为“只租不售”居住用地,另外一宗为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三宗居住用地中两宗为“只租不售”用地

  此次挂牌出让的三宗居住用地分别为: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龙华区A914-0305宗地。三宗地均采用“单限双竞”方式挂牌出让。

  光明新区A511-0037宗地位于光明街道观光路北侧、光侨大道西侧,用地面积9780.37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约3423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3130平方米,商业约110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00平方米。该地块竞配建人才住房。

  大鹏新区G15401-1507宗地位于葵涌街道坝光地区,用地面积约11353平方米,规划指建筑总面积约3066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28060平方米,商业约1500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50平方米,配套设施约350平方米。该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根据出让要求,以上两宗地建设“只租不售”住房。据悉,这是继2017年推出4宗“只租不售”用地后,深圳再次采用的该用地供应模式出让的土地。

  龙华区A914-0305宗地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西侧,合正观澜汇南侧,用地面积约15324.39平方米,规划建筑总面积约6101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4621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9242平方米),公交枢纽站3000平方米,公共充电站700平方米,图书馆8000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约3100平方米。

  根据出让要求,该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同时,该宗地公共租赁住房初始配建比例为住宅面积的20%。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产权归政府,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

  今年深圳计划新增住宅用地12.3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63%

  2018年8月1日,深圳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与保障体系的意见》。根据《意见》要求,2018年起新增供应的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同时在新出让居住用地中提高“只租不售”用地比例。

  据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介绍,此次推出的三宗居住用地为《意见》发布后首次推出的地块。为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精神,严格落实我市全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1+N”政策文件,严格执行《意见》关于“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60%”要求。接下来,深圳今年还计划推出四宗住房用地,为各项相关政策的落实提供支撑。

  目前,深圳正重点从加大土地利用效率、破解土地资源紧约束难题、确保住房有效供应等方面,合理安排本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并加快组织推进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据统计,2016-2017年,我市共计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23.5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74.5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76%。今年,深圳将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总新增地面积的63%。

  小知识:

  “单限双竞”是指,限成交地价、竞成交地价、竞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竞买人最高报价未超过最高限制地价时,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当竞买人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时,由竞地价转为竞无偿移交的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变,按移交人才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面积最多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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