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珠海市人社局获悉,截至今年6月底,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82.56万人;2017社保年度全市享受补充医保待遇4760人,同比增长48.70%;待遇支付1.28万人次,同比增长63.38%;减轻参保人医疗总费用支出负担比例为4.53%。
补充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包括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社区医疗保险等多种形式,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也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珠海市自2013年起在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实施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商保机构承办的模式。5年来,全市补充医疗保险运行平稳。珠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充医疗保险让受益群众逐年增加,减轻了参保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据介绍,珠海市使用基本医疗保险结余基金为所有医疗保险参保人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因此,珠海市参保人不用额外缴费便可享受该医保待遇。
除此之外,珠海市运行补充医疗保险又何特点和成效?一起来看看!
提高医保水平,缓解高额医疗费用负担
据了解,补充医疗保险制度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目前支付上限达到了每年72万元。
“参保人更容易获得医疗新技术、新药品的应用;同时,部分在临床经过验证、疗效较明确和疗效较好的肿瘤靶向治疗药物纳入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极大减轻了参保人尤其是高费用人群的医疗总费用负担,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上述负责人介绍。
方便快捷,实行“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
市人社局统一了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平台,实行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民政救助“一站式”即时联网结算费用,简化了参保人就医费用的报销手续,提升了经办服务效率。
此外,为了方便参保人购买自费药并获得慈善赠药,2017年珠海市明确:特定重大疾病自费药可以在符合特定条件的药店中购买并实行联网结算,让参保人可以享受到更便捷的医保服务。
高额费用不设年度支付限额,提高困难群体参保人医保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困难群体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保障水平,珠海出台《关于调整珠海市困难群体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对珠海市户籍低保对象(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特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以及珠海市就读的市外户籍低保家庭大学生等困难群体调整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将自付部分补偿的起付线从原来的10000元降到2000元,支付比例从70%提高到80%;高额费用补偿从原来的20万限额调整为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支付比例从70%提高到80%。
2017社保年度,困难人群补充医疗保险补偿人数达524人,共补偿3100人次,合计补偿金额147.79万元(其中自付补偿139.39万元,自费项目补偿8.4万元),同比增长405.96%,人均提高补偿金额2263元。
【采写】黄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