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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机动车年审合格标志9月起可“先发后审”

时间:2018-08-25

  记者24日从中山市交警部门获悉,从9月1日起,中山市符合条件的7家机动车检测站将实施检验合格标志“先发后审”工作模式。可实施“先发后审”的机动车仅为摩托车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三类。

  9月1日起,摩托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车主在检测站完成车辆外观检验、上线检测等流程后,相关数据经检测站完成资料审核无异常后,即可打印检验合格标志,拿到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无需再等候车管所审核即可离开检测站。车管部门的后续审核工作由检测站后台传输。

  机动车“先发后审”模式检测站名单 (检测范围)

  1、中山市孙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

  2、中山市莲峰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

  3、中山市三乡白石摩托车检测站(摩托车)

  4、中山市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摩托车)

  5、中山市石岐区湖滨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

  6、中山市黄圃镇南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

  7、中山市小榄机动车辆检测站 (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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