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4日从中山市交警部门获悉,从9月1日起,中山市符合条件的7家机动车检测站将实施检验合格标志“先发后审”工作模式。可实施“先发后审”的机动车仅为摩托车和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三类。
9月1日起,摩托车和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面包车除外)车主在检测站完成车辆外观检验、上线检测等流程后,相关数据经检测站完成资料审核无异常后,即可打印检验合格标志,拿到检验合格标志的车主无需再等候车管所审核即可离开检测站。车管部门的后续审核工作由检测站后台传输。
机动车“先发后审”模式检测站名单 (检测范围)
1、中山市孙东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
2、中山市莲峰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
3、中山市三乡白石摩托车检测站(摩托车)
4、中山市大岭机动车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摩托车)
5、中山市石岐区湖滨摩托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
6、中山市黄圃镇南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摩托车)
7、中山市小榄机动车辆检测站 (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