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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新区今年起提高孤儿生活费发放标准

时间:2018-08-25

前6月为443名孤儿发放基本生活费逾265万元

南方日报讯 (记者/贺欢 通讯员/陆志强)记者8月23日从清新区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加强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促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据了解,今年,清新区强化全区孤儿生活保障制度,从2018年1月开始继续提高孤儿生活费发放标准,其中福利机构孤儿从每人每月14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560元,社会散居孤儿从每人每月8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今年1—6月,为全区443名孤儿共发放资金逾265万元。

同时,清新区通过政策保障了未成年的基本生活权益,将符合条件的城乡未成年人困难家庭纳入保障范围,作为保障的重点对象。若是学生家庭、单亲家庭、重病家庭、残疾家庭和三无对象的,对其进行分类施保,使其在原有低保待遇的基础上享受其他政策性补贴。

另外,清新区还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积极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数据显示,清新区全区有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82人,今年1—6月发放保障金总额为668515元,其中低保对象儿童补齐金额182515元,非低保对象儿童发放金额4860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基本生活保障外,今年以来,为促进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全面发展,清新区民政局还开展了多项关爱活动,譬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于今年5月底,在美林广场中庭举行2018年清新区“关爱留守儿童,建设美丽乡村”暨“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主题活动,邀请15名清新区的留守儿童代表一起过“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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