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将设立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对同时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进行奖补。 南方日报记者 曾亮超 摄
设立专项资金,市级每年统筹涉农资金2000万元进行奖补
日前,清远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清远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清远将开展以茶叶、优质蔬菜、水果、家禽(清远鸡)、生猪、竹笋、水产等特色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创建活动,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打造若干超亿产值、竞争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
《通知》指出,将设立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市级每年统筹涉农资金2000万元,鼓励支持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对同时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进行奖补。
●南方日报记者 刘秋宜 通讯员 彭安
明年将实现县级全覆盖
什么是现代农业产业园?《通知》解释说,现代农业产业园是在规模化种养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明确的地理界限和一定的区域范围,建设水平领先的现代农业发展平台。
据了解,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是顺应农业发展新趋势、培育发展农村新动能的重要举措,是有力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产业兴旺的重要抓手,对推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通知》指出,清远将围绕“主导产业突出、现代要素集聚、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要求,2018年作为启动创建年,开展启动实施以茶叶、优质蔬菜、水果、家禽(清远鸡)、生猪、笋竹、水产等特色主导产业的产业园创建活动,引领带动全市现代农业加速提质增效,打造若干超亿产值、竞争力强的现代农业产业集群,形成现代农业产业兴旺新格局,推动乡村振兴发展。
具体而言,2018年,优先推荐农业主导产业突出、特色明显的县(市、区)申报,力争今年全市创建4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优先安排农业主导产业突出、特色明显、创建积极性高的县(市、区),原则上每个县可申报创建1个产业园(特色主导产业多、规模大、三产融合度深、地方积极性高的农业大县可申请创建2—3个产业园,但产业和建设地点不能重复)。
《通知》指出,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宁缺勿滥的原则,确保创建质量,至2019年,实现县级全覆盖,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特色产业园创建模式。
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
建设清远市现代农业产业园,清远该如何推进?对此,通知细化了多个重点建设任务。
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依托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建成一批规模化原料生产大基地,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大集群和大品牌,将产业园打造为品牌突出、业态合理、效益显著、生态良好的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先行区。
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建设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聚集市场、资本、信息、人才等现代生产要素,推进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创建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团队和创业平台,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熟化应用有效机制,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为产业园服务,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现代设施装备配套加速应用的集成区。
推进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发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区。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将园区建设与乡村休闲旅游及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打造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旅游、电商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挖掘农业生态价值、旅游休闲价值、文化价值。
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产业园与小农户的有机衔接,鼓励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供销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重点通过股份合作等形式入园创业创新,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搭建一批创业见习、创客服务平台,降低创业风险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将产业园打造成为新型经营主体“双创”孵化区。
创新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乡村振兴样板区。围绕现代农业产业兴旺对各类产业要素的配置效率提升需求,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与要素市场优化配置为重点,加快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创新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重塑新型城乡关系,率先在产业园建立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设立专项资金,市级每年统筹2000万元
《通知》指出,将设立市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市级每年统筹涉农资金2000万元,鼓励支持建设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对同时符合条件的园区建设进行奖补。
据了解,清远还鼓励地方统筹各类资金渠道,多渠道加大主导产业投入力度,集中力量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不断完善产业链条,补短板、强优势。充分发挥广东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基金、农业信贷担保资金和各级财政资金的引领撬动作用,鼓励引导工商资本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打造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创新金融服务方式,鼓励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结合职能定位,对基础设施建设予以支持。鼓励商业银行为新型经营主体开发低息、中长期贷款产品,为龙头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担保基金,对入园企业予以增信,带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创建支持。将主导产业农产品纳入地方农业保险保障范围,探索开展特色农产品生产收入保险试点。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应按照产业基础较好、生产方式绿色、品牌营销突出、规模经营适度、增收机制完善、政策支持有力、管理机制健全等8个原则确定产业园创建区域与范围。各县(市、区)要积极整合相关涉农资金,集中力量支持产业园创建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区域,完善产业链条,市直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正向激励机制,市级财政涉农资金分配将向创建积极性高、成效突出的产业园倾斜。
《通知》还指出,将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列入市重点建设项目,对入园企业的加工、流通、设施用地、用水、用电及税收等实行优惠政策,市直有关部门抓紧制定扶持政策措施,报市政府审定后执行。各地要统筹整合资源,制定扶持优惠政策,创新投融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工商资本投入产业园建设,加快完善水电路网络通讯等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