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这么久,
香洲区新生家长关注的
阳光分班,
现场资料审核,
统统来了!
阳光分班
时间:2018年8月29日
对象:已录取的全体新生
现场资料审核
时间:2018年8月27日-28日
对象:拟录取的转学插班生、全体非香洲户籍新生和个别还未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的香洲户籍新生。
特别提示
紫荆中学、文园中学、梅华中学、第十八小学、第十九小学、九洲小学、吉莲小学等7所学校,因学校工作需要,阳光分班、现场资料审核的时间和地点有所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紫荆中学(两校区)
阳光分班时间调整为8月29日下午3:00。
文园中学
资料审核及阳光分班地点都在珠海市文园中学第二校区(香华路303号,南村豪苑后十九小旁)。
梅华中学
资料审核时间调整为8月27日下午及8月28日全天,地点在第二十一小学。
阳光分班时间调整为8月31日上午8:30,地点在梅华中学。
第十八小学
资料审核时间调整为8月30日-31日。
阳光分班时间调整为9月1日上午9:00。
第十九小学
阳光分班时间调整为9月1日上午9:00。
九洲小学
阳光分班时间调整为8月31日上午9:00。
吉莲小学
阳光分班时间调整为8月30日上午8:30,地点在珠海市第四中学报告厅。
现场资料审核
需要递交哪些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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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材料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复印“家庭户口地址栏、户主页、人口总数目录页、学生个人户口页、父母个人户口页”等内容。申请人户籍迁入时间以当年登记截止日期前为准。
《户口簿》不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须同时提供结婚证、小孩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给报读学校。
2.《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房产权证号、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三项内容。需为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拥有合法完全产权,且房屋用途为住宅。(无房产家庭不需要准备此项材料)
3.报名信息登记表(小学一年级新生张贴大一寸相片)、拟录取回执(如无法打印的,可直接到学校审核时由学校打印)。
(二)政策性照顾类及其他特殊材料
已在5月27日-29日到报读学校或在报名期间到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提交过特殊材料的无需再次提交。否则,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学校核对。
(三)学籍基本信息卡
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转学插班生和初一新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学校打印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基本信息卡(广东省内学校只需就读小学盖章,并注明学校标识码;广东省外学校必需就读小学及其直属教育部门盖章)原件。
以上材料现场资格审核时统一提交给拟录取学校核对,交A4格式复印件,原件自带备查;核对无误的办理入学手续;核对不一致的,不予录取。
需提醒大家的是:
(一)家长因故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进行资料审核的,须先与学校电话沟通,并委托他人到现场提交相关证件,被委托人须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书(委托人签名确认)及学生入学的相关审核资料。
(二)未按规定到学校进行现场资料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香洲区公办学校学位,不保留学位,因此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三)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学位。属于积分入学的,取消其积分入学资格;已凭积分入学的,取消其公办学位。已取得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号,变相留级重复申请学位的,一律取消其申请学位,所造成的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
【来源】珠海发布
【文字】明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