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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典型案例

时间:2018-08-2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80条,立案审查调查22件2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打掉“保护伞”3个。现将其中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罗定市畜牧兽医渔业局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股原股长黎专权收受贿赂,为私宰肉商充当“保护伞”案。2017年5月至2018年5月期间,黎专权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私宰肉商陈某等7人款项共3.76万元。在收受他人款项后,黎专权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再对私宰肉商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放任其摆卖私宰猪肉,扰乱正常的生猪屠宰销售市场。2018年7月,黎专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云安区都杨镇都友村“两委”原委员李桂强开设赌场案。2011年至2018年1月,李桂强以电话、微信、现场投注等形式,通过自己做庄或帮人收受投注“六合彩”赌博非法获利共26万多元。2018年5月,李桂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该案法院正在审理中。

3、云安区石城镇托洞村党支部原党员张辉文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容留他人吸毒案。2006年开始,张辉文参加具备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经营、管理酒吧期间,多次为他人吸毒提供场所;以虚构交易的方式使用他人信用卡刷卡套现,情节严重;套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故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2018年5月,张辉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7万元。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党性缺失、漠视法纪,与黑恶势力相互勾连,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划清与黑恶势力的界线,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对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处置、深挖到底,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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