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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年近百万吨生活垃圾去哪了?原来是...

时间:2018-08-30

作为一座常住人口176万人的海滨城市,珠海一年要产生多少生活垃圾?对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珠海又该如何处理?

近日,珠海市发布了2017年度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公告,去年全市固体废物产生总量为392.33万吨,其中市区生活垃圾93.14万吨。按照无害化处理的方式,这些生活垃圾都被填埋或焚烧,其中焚烧已成为主要处理方式,占所有清运总量的七成以上。

根据《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目标,到2020年,全市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99%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为此,珠海将加快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同时提高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确保固体废物得到安全妥善处理处置,保障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2020年底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汽水罐、食物包装袋、大快朵颐后的残羹剩饭,每个人每天都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数据显示,在过去的一年,珠海市区全年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93.14万吨。截至2017年,珠海常住人口达176.54万人,比2016年末增加9.01万人,增长5.4%。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这些生活垃圾要到哪里去,如何处理?都是一座城市正常运行必须要面对的重要问题。

根据公告内容,全市使用珠海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珠海信环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从处理方式的分类来看,主要为焚烧以及填埋两种。其中焚烧处理量66.19万吨,占清运总量71.06%;卫生填埋处理量26.95万吨,占清运总量28.94%。

按照计划,珠海将全面推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并落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及运行费用,确保在人口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到2020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持续保持100%。同时,完善农村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到2020年末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在对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上,珠海市提出,生活垃圾焚烧企业要依法依规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包括在厂区门口树立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焚烧炉运行数据,自动监测设备与环保部门联网等。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则应采取可行的处理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在生活垃圾运输管理上,珠海市则要求垃圾清运作业过程中严格做到密闭化运输,杜绝抛洒滴漏等问题,同时严厉打击运输企业违法倾倒垃圾行为。

提升生活垃圾的处理终端能力,只是“硬币”的其中一面。从源头上看,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的相关措施也在推进中。其中,值得注意的就是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回收试点。通过加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将有效减少生活垃圾清运量和最终处理量。目前珠海市已明确提出,至2020年年底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医疗废物市内实现100%焚烧处置

除生活垃圾外,固体废物还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工业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甚至会造成环境事故。

从2017年的情况来看,珠海全市产生量居前5位的工业固体废物种类分别为:冶炼废渣、粉煤灰、其他废物、炉渣、脱硫石膏;主要涉及的生产行业为钢铁、发电等。从总量上看,去年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281.40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9.93%。

工业危险废物方面,2017年珠海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为17.59万吨,处置利用率为94.83%。除部分自行处置、贮存外全部转移至有资质单位利用、处置。据介绍,目前珠海市共有8套危险废物焚烧设施。从种类上看,2017年全市产生量居前5位的工业危险废物种类分别为含铜废物、表面处理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废酸。主要涉及的行业集中在电子电路生产等方面。

医疗作为产生固体废物的其中特殊的种类,尽管医疗废物产生的总量不大,由于其可能含有大量病原微生物和有害化学物质,是引起疾病传播或相关公共卫生问题的重要危险性因素,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以2017年为例,全市医疗废物产生量为0.20万吨,其中68.45吨因医疗废物焚烧厂维修停产需外运至将江门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其他经收集后交医疗废物焚烧厂焚烧处置,处置率为100%。按照计划,到2020年前,珠海还将建成中信环保产业园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进一步提升医疗废物处理能力。

固体废物的处理往往涉及多个方面,如城市污水处理厂除了要对污水进行处理外,也同时需要处理污泥。目前,珠海市共有城市污水处理厂15座,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83.4万吨。2017年全年产生污泥量为11.81万吨,均交由具有相应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理。

按照计划,到2020年全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利率达到90%以上。同时,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泥水并重”处理责任,构建稳定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根据污泥特征因地制宜选用好氧发酵、工业制砖、水泥窑协同焚烧、热电厂及热力厂掺烧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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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划定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众所周知,汽车尾气会对空气造成污染,而由挖掘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带来的排放影响也不容忽视。记者获悉,《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日前出台。《通告》规定:珠海市辖区范围内除高栏港经济区、富山工业园区以外所有区域划定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该规定已于2018年7月1日起实施。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规模的高速发展,众多建设工程和生产企业普遍需要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但其生产类型多、应用范围广、保有量大、污染排放无控制,排放污染物权重日益加大等问题也随之凸显。非道路移动机械已成为氮氧化物(NOx)、细颗粒物(PM2.5)排放的重要来源之一。

《通告》的出台,意味着包括挖掘机、推土机在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若因未达标而被列入“高排放”范畴,将不得在市区等禁用区域内作业,违规者将面临环保部门的处罚。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举措将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据了解,《通告》中所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等,主要用于工程、农业、工厂及港区作业;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则是指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或者经检测排放未达到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三类限值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含农业机械)。

按照计划,珠海市环保部门将就《通告》实施情况,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专项检查。同时,还将会同各政府职能部门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常态监督制度,对于排放不合格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油品以及使用污染控制装置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董谦君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关铭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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