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28日),记者从韶关市人社局了解到,2018年韶关调整退休人员待遇补发金额现已全部发放到位。截至目前,此次调整惠及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01万人,月人均增加150.09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从2672.81元提高到2822.9元,有力地保障了退休人员的生活水平。
据悉,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韶关同步于全省,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确定。
此次调整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原则调整。定额调整为每人每月定额加发50元。挂钩调整与本人养老金标准及缴费年限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2%加发;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月,其中,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每满1年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此外,还将对部分高龄人群及其他部分特殊群体人员实行倾斜调整,主要是对2018年6月30日前年龄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发放);对75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发放);在此基础上,对8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加发50元(纳入基本养老金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