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9月1日起,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限将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相关单位“一张表单”即可申请办理。
将优化审批流程
《通知》提出,市住建局将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事时限。原施工、监理承接业务登记、安全措施备案、开工安全条件审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事项并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不再作为申请施工许可手续的前置条件,纳入施工许可环节同步办理,不单独计算办事时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也不再作为申请施工许可手续的前置条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建设单位即可办理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按规定自行办理。
建设单位按照办事指南准备齐全申请资料后,可直接向市住建局或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申请施工许可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经市住建局或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审批同意后,发出施工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或者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市住建局或园区、镇街住房规划建设局将按不予通过审批并说明理由。承诺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精减相关申报材料
同时还将精减申报材料。从9月1日起,东莞市将使用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所需填报的内容整合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质量安全监督并联审批),实现“一张表单”申请,不再收取《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表》和《东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此外,将按要求取消收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凭证》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