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杜娟)广州中心城区老楼数量众多,不少居民都遇到二次供水设施不完善、水压不足、水质缺乏保障等问题。近日,市水务局在回复市政协委员提案时透露,正在推进居民住宅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改造任务,各区分别成立区居民住宅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办,对2000年前建设的居民住宅用户共用用水设施进行改造。
据初步估算,广州市中心城区约有老旧居民小区9590个,抄表到户约168万户,其中约有2/3的用户使用二次供水。
按照《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方案》《广州市老旧小区改造三年(2018-2020)行动计划》,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列为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的基础完善类项目,支持维修更换楼宇加压水泵、对残旧破损管网进行改造,以保障居民正常用水。市水务局表示,已协调市城市更新局提供了老旧小区名单列表,督促市自来水公司主动与各区、街道联系,积极配合微改造工作,争取共用用水设施改造项目纳入各小区改造方案。
市水务局透露,2019年1月1日起接驳永久用水的用户共用用水供水设施,供水设施工程设计方案必须征求供水企业意见,施工过程由供水企业参与质量监督,由供水企业按照广州市《用户生活给水系统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以自愿为原则,由建设单位组织业主,移交供水企业维护管理。
同时推进全市2000年前建设的居民住宅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作,改造后的用户共用用水设施,以自愿为原则,由属地居委组织业主移交属地供水企业维护管理。
改造所需资金方面,按照“政府补贴为主,供水企业、居民适当承担”的原则进行筹措。财政资金按工程项目对纳入改造计划的用户共用用水改造工程给予全额补助,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共同承担。供水企业承担居民住宅红线外供水设施改造资金,居民承担户内用水设施改造费用。
此外,居民住宅用户共用用水设施改造工程坚持以业主自愿为前提,必须经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