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但车辆乱停放和企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给市民日常生活和城市管理带来不便。8月31日,由江门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研究并制定的《关于规范江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13日。
《意见稿》主要包括部门职责、企业管理规范、乱停放车辆处理和用户规范指引等内容。共享单车该怎么用怎么管?南方+带你划重点。
关于准入和退出:
提前30日以正式书面报备
《意见稿》指出, 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应在提供服务前30日内报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终止服务时,也应提前30日以正式书面告知市交通运输部门,并向社会公告,及时退还用户押金、预付充值金余额等用户资金,并完成已投放车辆及相应设施的回收、拆除工作,妥善安置企业从业人员。
此外,企业在投放车辆前(含新旧车辆置换)也应以书面形式向属地相关部门通报。
关于乱停乱放:
拒不整改将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记者从江门市交通运输局了解到,蓬江、江海、新会已全面开展自行车停放区和停放标识设置工作,在主、次干道和社区新增设置960个自行车停放区,引导市民和企业在停放区规范停车。
在共享单车规范试点停放工作基础上,市、区城管和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组织常态化联合执法,加密主次干道停放秩序的巡查,依法查处违规停放车辆的企业。
《意见稿》明确指出,共享单车企业乱停放车辆,将由属地职能部门联合约谈并责令整改,公开通报批评;拒不整改的,属地城管和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并在市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关于投放维护:
以不低于投放车辆总数5‰比例配备运维人员
自去年共享单车进入江门后,交通运输、住建(城管)和公安部门曾多次约谈共享单车企业,督促企业加强车辆维护和调度人员队伍建设。
《意见稿》强调,企业要健全车辆网格化管理制度,以不低于投放车辆总数的5‰比例配备运维人员队伍;及时规整停车秩序和调度饱和车辆,回收故障车辆,完善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和清洁。
除此之外,企业还应对商业中心、广场、公园和车站等人流密集区域需加密巡查频率,必要时设置专职管理人员调度转运车辆。
关于监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强化政府的行业管理责任,《意见稿》指出,要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工作中跨部门问题,共同落实监督管理工作。属地政府加强监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逐步建设完善自行车道、自行车停放区等基础设施,依法依规处理车辆乱停放影响市容市貌和通行安全的企业。
《意见稿》还要求,企业需定期向投放区域所在地的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报送车辆投放规模、使用频率、运营维护网格划分、维护调度人员数量和专用维保场所等信息,并配合相关部门大数据平台建设工作,提供和接入运营数据,以便政府及时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