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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一级住宅“基准地价”同比最高上调近万元

时间:2018-09-04

引入轨道交通、新兴产业,人口大量迁徙进来,现在806平方公里的顺德需要科学开发土地。9月3日,记者从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获悉,从本月起顺德区执行《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这份标准对商服、住宅、工业用地等多类型用地“基准地价”进行规范,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提供依据。其中此次一级住宅用地“基准”(地面地价)标准提升幅度最大,与上一次标准相比,上调近万元。

“基准地价”可宏观调控土地出让

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维护土地市场稳定,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流失,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健全顺德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体系,顺德区政府提出执行《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标准采用级别基准地价、区片基准地价和商业路线价予以表示,并以各用途土地级别地价图、区片地价图、商业路线价区段图予以公布。

“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四类。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为40年、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公共服务项目用地为50年。”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基准地价价格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

“实行新的基准地价,可为政府宏观调控土地价格水平和制定地价政策提供依据,并为政府征收土地出让金、土地税赋、收购收回土地提供依据。”该负责人透露,为了做好这份标准,政府相关部门、房地产商会、土地评估机构还都参加听证会。

值得关注的是,《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标准自2018年9月1日起执行,原《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关于公布实施顺德区2014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的通知》同时废止。而且实施之日起,顺德区原有基准地价相关规定中涉及网格点基准地价的内容全部由区片基准地价替换。

一级住宅“基准”提至15300元/平方米

调整“基准地价”标准,为的是准确反映区域地价变化新趋势,在同步公布的《顺德区2016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更新项目成果汇编及应用指南》中,与上一次“基准地价”调整相比,发生变化最大的项目是住宅用地。

在“顺德区2014年级别基准地价表(地面地价)”中,当时顺德区设定一级住宅用地标准为5757元/平方米,本月起开始执行的新标准,提升到15300元/平方米,也就是说同类别的“基准”同比涨了近10000元。另外在单家独户住宅用地项目中,上一次标准为5993元/平方米,本次标准调整为12374元/平方米。

另外随着城市人口的涌入,顺德还必须考虑如何开发“商服用地”,“顺德区2014年级别基准地价”提到的一级商服用地(地面地价)最高为11678元/平方米,新执行标准则提高到13263元/平方米。

此外,对顺德实体经济发展带来直接影响的工业用地价格,一级工业用地(地面地价)新标准为990元/平方米,比上一个标准提高了139元/平方米。

【记者】尹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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