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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5名党员干部“为官不为”被处分!

时间:2018-09-04

近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和惠州市委关于整治“为官不为”的决策部署,大力整治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取得明显成效。但是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存在“为官不为”问题。为严明纪律,加强警示,3日,惠州市纪委监委通报5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南方日报记者 罗锐

1 对象:龙门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邓文亮

问题:对非法采砂处置不力

2016年5月,邓文亮在白沙河沙塘村发现违规建造的影响河道行洪的土堤坝,既不报告也不处理,直到2017年9月被县纪委暗访曝光后才进行整改。2017年5月,邓文亮对辖区白沙河沙塘村河段存在的非法采砂问题处置不力,对现场的非法采砂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扣押、收缴、处理,导致白沙河沙塘村河道出现非法采砂问题。2017年12月,邓文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2 对象:惠东县梁化镇城管办主任何利明

问题:对农村改厕户审核不严

2010年至2011年,何利明在任惠东县梁化镇城管办副主任期间,未按照规定对光长村虚报的498户申请农村改厕户进行入户摸底调查和材料审核,上报虚假材料,导致国家改厕专项资金27.764万元被骗取。2017年12月,何利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 对象:博罗县麻陂镇农村经济合作服务中心负责人黄新洪

问题: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力

2017年1至4月,黄新洪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未及时督促塘尾村移交账务资料和做好村账代记工作,导致该村财务管理混乱,出现县财政下拨的30万元平安建设经费和20万元星级名村示范村奖补资金被挪用的问题。2018年4月,黄新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对象:惠阳区镇隆镇府整治“两违”巡查队员罗威慰

问题:对辖区违建楼房巡查失职

2015年4月至6月,罗威慰未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违法用地、违法建筑巡查的工作职责,没有及时发现、及时制止辖区内居民非法占用土地问题,导致在其管辖范围出现一栋8层楼的违建楼房。2017年5月,罗威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对象:惠城区小金口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唐建文

问题:对上级文件处理延误

2013年7月,唐建文在任小金口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副主任期间,没有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党政办文件管理混乱,对上级下发的《关于小金口柏岗岭政府储备土地委托清场的函》文件未能及时办理,导致市消防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清偿方案延迟了28个月才完成,严重影响了整个项目的进展。2018年6月,唐建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惠州市纪委监委表示,这些问题的发生,充分说明了当前惠州少数党员干部依然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庸懒怠政、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教育、管理和监督干部,扎实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既要贯彻“三个区分”的要求,保护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又要坚决整治“为官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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