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5岁的谢肆,是新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一位普通的老民警,自1986年6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工作。在同事们的眼中,他办案经验丰富、工作任劳任怨,是名副其实的“老黄牛”;在群众的眼中,他待人诚恳和蔼、耐心周到,办案坚持原则、用法律说话,是远近闻名的“大好人”。从警32年来,经他调解、处理的各类交通事故10000多起,所办的案件无一例上诉、投诉。先后立功受奖12次。其中,省级奖励2次,市级奖励2次,县级奖励8次。1995年2月被评为1994年度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2004年3月被评为省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个人;2004年3月被评为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先进个人;2014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
作为常年奋战一线的老交警,谢肆见过各种惨烈的生死离别的场面多不胜数,但他始终坚信“生命高于一切”的信念,处置交通事故时,都会第一时间冲上去搜救幸存者。
2002年9月24日中午11时许,省道113线新兴稔村附近发生一宗大货车与大客车碰撞的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49人受伤。接警后,正在执勤的谢肆和同事火速赶往现场处置。他们一边拉起警戒保护现场、维持交通,防止二次事故发生,一边协助医护人员救助伤员。在满地车辆残骸、血迹和一片痛苦的哀嚎声中,谢肆不断往返奔波,亲手救出8名伤员,等救护车走后,谢肆和同事顾不上清洗粘上的满身血迹,便投入到现场勘查工作中。 “我们的工作就是要守护老百姓的平安。”谢肆说,人民公安为人民,守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人民警察的职责所在。
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时,往往会遇到当事双方及家属在寻求各自最大利益时爆发激烈冲突,有时甚至会将矛头对准交警,利用各种方法向交警部门施压,更甚者会直指鼻子谩骂。每当这个时候谢肆都会心平气和地耐心劝导,详细解读法律法规,直至让对方认可。
2018年8月7日15时许,新兴县簕竹镇发生一宗货车与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造成一人当场死亡。死者家属在提出诸多不合理的要求得不到满足时,便组织30多人到交警大队对处理事故的交警纠缠不休,不仅殴打货车司机还阻挠交警正常工作。这时,经验丰富的谢肆接过了沟通协调工作,在经过几天的反复思想工作和法律宣传后,死者家属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配合起交警部门处理事故。
“我能够理解死者家属的心情,他们也是我们民警的服务对象,如果对方心里不服,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做到位,这就需要我们更加耐心地做工作,只有做通思想工作,让对方对法律、对公安工作信任了,才算圆满解决问题。”谢肆说,工作中时刻把“执法、服务、维稳”这几个字作为准则挂在心上,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要按照这个准则来做,这才不会犯错误,才会真正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正是凭着这份认真、执着的从警之心和为民之心,才有这32年来,调解、处理10000多起各类交通事故、案件,零投诉、零上诉的完美业绩。
记者 周洲 通讯员 吴朝光 胡炳辉